第574章 没兴趣,赶紧滚(2 / 2)

清末的法师 黄文才 1880 字 5个月前

途中,小姑娘和他分道扬镳,朝囚徒那边跑去。

本杰明·戈德伯格挠挠头,似乎还有些不舍。

赵传薪见状,嗤笑道:“你挺浪啊,这又是哪个秧歌队的闺女?”

本杰明·戈德伯格腼腆道:“挺好的姑娘,可惜太恋家。”

“……”

赵传薪不可置信:“你个瘪犊子,啥时候还学会了拐带妇女?我他妈警告你,不准打歪主意,什么事都讲究个自愿。”

“那不会那不会……”本杰明·戈德伯格讪笑:“她说洋人长得丑,师父你看我丑么?”

赵传薪:“她说得对。”

本杰明·戈德伯格:“……”

远处带着新军驰援的,正是赵传薪有过一面之缘的郭人漳。

郭人漳也老远的看见了赵传薪,吓得他脚步一顿。

他扯着脖子喊:“赵先生,我是郭葆生。”

郭人漳是广西巡防营的统领。发生这么大的事,他自然会到场,只是没想到搅动风云的是赵传薪。

赵传薪掏出雪茄点上:“有屁快放。”

王隆很崇拜赵传薪,他偷窥赵传薪的言行举止时候,发现雨点落不到赵传薪的雪茄上,雪茄的一圈好像有一道看不见的屏障。

郭人漳回头看看自己带来的新军队伍,心里一点底气都没有。

据闻赵传薪在天津卫,已经和新军交过手,新军也不是他的对手,更何况还有和列强冲突的战绩摆在那呢。

他硬着头皮说:“赵先生意欲何为?何不坐下来心平气和的谈谈?”

赵传薪叼着雪茄,左手发出声音:“没兴趣,赶紧滚。”

左掌的发声器官,声音远比他本人的声音穿透力更强,更加响亮,简直犹如龙吟虎啸。

赵传薪都想不通这是什么海克斯科技。

郭人漳脸色一滞,却敢怒不敢言。

赵传薪转头问双喜:“你还要和那些人打个招呼么?没什么事的话,咱们就撤吧。”

王隆闻言大喜:“太好了,这个破地方,俺早想离开了。”

双喜却犹豫了,他忧心忡忡的反问:“传薪,光宗那小子说过,你跟他说,姓孙的屡败屡战,但总有一次会成功。可此次南下种种,俺却怀疑他真的能成事么?”

赵传薪一愣。

我焯,这还是双喜么?    以前的双喜可不会考虑这些事。

这是受什么刺激了?    赵传薪正色道:“双喜,你说吧,你想做什么?”

孙公武当然能成事,虽说那在三四年后。

清廷腐朽之势已然无法挽救,时局浩荡,孙公武想不成功都难。

孙公武一次次的战斗下来,战术方面乏善可陈,战略方面却赢的彻底。

一次次的造反,让大清的军民都看明白了,清廷此时就是纸糊的老虎。此时连新军中跟着孙公武造反的都大有人在,可见是大势所趋。

所以在辛亥年,清廷兵败如山倒,被一举推翻。

双喜挠挠头,抿了抿嘴:“俺看不惯一些事,俺想留在这边,光宗也说,想在姓孙的那里安插咱们鹿岗镇的棋子,方便以后行事。不如俺来当这枚棋子吧。”

这话从赵忠义口中说出,或者是高丽,赵传薪都不奇怪。

但双喜能这样说,他就很意外了。

他犹豫了一下:“留在这边可以,但不能像在咱们保险队的时候那样猛打猛冲,见势不妙该跑就跑。你看孙公武的那几个心腹,无论是黄兴还是黄明堂,每次战败都能逃过一劫,里面的门道你应当能看明白。”

双喜性格冲动。

闻战则喜,每每带头冲锋,放古代也是一员猛将。

赵传薪真怕他还像个愣头青那样冲锋陷阵,未来数年,孙公武不知道要策划多少次起义,但凡出现一次意外,双喜怕是就再也回不去鹿岗镇了。

但赵传薪也不能强行阻拦他,此时的双喜,明显和曾经不太一样了。

王隆却急了:“双喜哥,不能留啊,你看那些人,分明是草包,只会给咱们拖后腿……”

双喜摇头:“正是因为他们不择手段,办完事拍拍屁股就走,丝毫不顾忌他人死活,所以俺才要留下来避免这类事情发生。况且,那黄兴前些日子跟俺见面了,他们即将要在钦州一带起事,俺正好能参与。”

赵传薪隐约记得,1908年,孙公武确实在钦州和河口一带搅风搅雨。当然,最后依旧以失败告终。

他说:“既然你去意已决,那吃完饭再走。”

双喜看看那些正商量放不放黄福廷的囚犯,摇头说:“不妥,这就走吧,俺和他们一起走。”

毕竟赵传薪身份敏感,既然已经决定参合到孙公武那边的事情当中,双喜就不能和赵传薪走的太近,怕人联想到什么。

实际上,今天过后,怕是清廷肯定会有所猜测的。

王隆咬咬牙:“双喜哥,俺和你一起。”

“要不你还是跟传薪回去吧。”

“不,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好兄弟!”

赵传薪打断他们:“别叽叽歪歪的。既然要留,手里得有钱,回头给李光宗发电报,让他支援一笔差旅费,挂我账上。你俩走吧,我在这里掠阵,你们走远我再走。”

双喜摇摇头:“那不必,宝贵说光宗为了支援鹿岗镇,玄天宗的钱都快掏空了。”

说完,他扭头就走。

走两步又回头:“对辽,前几日俺在报纸上看到,山西的百姓呼吁你出资买啥矿?你还是去瞧瞧吧。”

赵传薪差不多都忘了英国福公司那档子事了。

他拍拍脑袋:“行,我记着了。”

本杰明·戈德伯格最近跑的野,闻言眼睛发亮:“师父,咱们是不是要去山西?”

赵传薪说:“不去山西,去上海滩。”

正主此时都在上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