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命案现场(二)(2 / 2)

武唐春色 神秘的行星 1659 字 5个月前

薛牧突然开口,引得众人侧目。

狄仁杰先是看了看王勃、程齐之,知道他们的后台是太子殿下,不能轻易得罪。

于是,他抚了抚下颌处的胡须,颇为和蔼地回答道:

“小郎君,即便是在长安,这种巨侠一年也不过出现寥寥数人而已,又怎么会结伴同行。”

一言一行,尽显长者风度,令人为之心折。

“狄卿所言极是,小子受教了。”

薛牧叉手行礼,心中慨叹:

确实是这个道理,但躺在地上的四位死者例外,正所谓,一文钱难倒英雄汉,满腔血勇散去之后,少年游侠终要向《唐律》低头,成为自己曾经最厌恶的官府走狗——不良脊烂。

就在昨日,那个叫许安良的不良人说:“何斌刀快,惊慌之中,砍下青面水鬼半截指骨。”

刀快。

薛牧不知道这刀到底有多快,才能以人力扭转死境。

可惜,依旧死了,死得不明不白,死后也不得安宁,尸体被几个胥吏摆弄,说不定还要被剖开再验。

“何二,何斌,长安城万年县不良人。”他喃喃自语。

冯义偏过头来,看见自家郎君目光里有浓浓的悲哀,也想起了那块骨玉的来历,不免唏嘘叹气。

“关中儿郎,就是伏在君上肩头的鹘鹞,甘愿为其开疆守土,纵使不能死在自家床榻上,仍不悔。”

家中那个老兵奴,经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一个没读过书的田舍汉,也不知道是谁教他说的。

“左武卫帐下,陕州冯义。”

说着,黑脸汉子走到尸首前,将左手横于胸前,重击三下。

“东宫清道率,洺州程齐之。”

两个藏昂汉子看着尸首,行下军中袍泽之礼,一人敬佩其勇力,一人将其视作同僚。

大理丞狄怀英并未起疑心,这四位死者疑似军中勇士,他们的袍泽捶胸行礼,倒也是应有之义。

军礼肃穆,薛家二郎自惭形秽,这个时候还计较个人得失,不能勠力同心,反而落入了下乘,于是,他低头沉思起来。

不多时,一道清朗的声音响起:“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

这首诗是白居易所写,写尽了少年游侠的潇洒倜傥,而在薛牧眼中,游侠本该是这样,欢聚在酒楼开怀畅饮、不醉不休。

他不曾见过那四个不良人年轻时,纵马长安的英姿,更不清楚这些人之前有什么事迹。

只知道他们在被后辈游侠围攻时,明明能拔刀死战,却选择最笨的方法,赤手街斗,成全《唐律》;在被上官刁难时,明明可以怒而拔刀、血溅五步,却选择伏低姿态、委曲求全,只为家中牵挂。

虽然论起地位,他们远不如大汉淮阴侯,但是在某些方面,确实不差分毫,值得敬畏。

放弃算计之后,薛牧念头通达,心中只有两件遗憾事:未曾礼待那四位不良人、未曾目睹何斌的刀有多快。

“小郎君,此诗一经流传,定会风靡长安,到那时,全城的游侠儿都会争相前来拜访,心甘情愿欠你一个人情。”

诗非常不错,道尽少年风流,只是不合时宜,如今死得是军中骁勇,怎么将其称作游侠,狄仁杰心中有些不满,但看在薛牧尚未及冠,又与王子安交情颇深,还是出言恭维了几句。

“二郎好诗才,只不过这四位亡者,乃吾等军中袍泽,不可与游侠儿混作一谈。”

程齐之神情庄重,他出身广平程氏,三代为将,父亲程务挺自幼随军上阵杀敌,如今已是右领军卫中郎将、检校丰州都督,正因为如此,他最看中荣誉,不愿薛牧将袍泽比作市井游侠。

在场众人之中,仅冯义一人知道薛牧心中所想,而幕僚曹轩确实有急智,隐约猜到了真相,想要劝其莫要意气用事,可惜千古佳句一出,引得众人侧目,实在找不到机会劝说。

“某,河东薛牧。”

薛二郎叉手,向众人行礼。

或出于惶恐,或出于私交,或敬畏河东薛氏的名头,即便众人摸不清状况,也叉手回礼了。

冯义从未见过自家郎君如此严肃,不复先前惫懒、不管事的姿态,令人感觉既陌生又欣慰。

“昨天中午,某在富乐园之中见过这四位死者,他们是万年县治下不良人。”

闻言,曹轩眉头一挑。

他不是因为猜想被证实而震惊,那个叫何斌的不良人值得敬佩,但是这东西不能饱腹、不能暖身,还是权势、财帛最实在。

如今,小郎君道出实情,想要联合大理寺、京兆府一同调查邪祟杀人之事,他还怎么表现自己的才华?还怎么获得贵人看重?

命途多舛,注定于仕途无缘了。

曹轩心生担忧,可任凭他如何做想,事情已经不可扭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