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瓒一怔,虽然早就知道两个人有些扯不清的关系,而眼下的事情也绝对不是那么简单,但是出于男人对自己女人的敏感,他还是察觉了一丝异样,这一刻,他同时觉得自己当初不应该娶这邹玉娘。
“二哥,这是怎么了?”刘备一急,接着再问。
皇甫岑伸手打断他,看着刘备,问道:“校军场一切都准备好了吗?”
看着皇甫岑的神情,刘备点点头。
皇甫岑跨步往校军场走去,在来的时候他就看到了那里,所以大概方位他还是知道的。
颜良捡起那颗鲜卑单于的头,和文丑紧步跟随。
程昱对刘备简单的说了几句,然后紧步跟了上去。
围观的乌丸群众也不由在自主的跟着皇甫岑的脚步走去。
只留下,公孙瓒抱着邹玉&娘,颤微的站在那里。
而在皇甫岑面前还站着一人,戏志才。
在经过他的身旁时,皇甫岑用手拍了拍他的肩膀,苦涩的笑道:“怎么,还跟不跟我走?”
戏志才一颤,泪痕滑落,未发一言,决然的转回身,大踏步的跟着皇甫岑往校军场走去,他同皇甫岑的距离是这些人中最近的。
……
北风乍起,撕裂天际,铺天盖地席卷而来。
本是淅沥沥的小雨,却是越下越大,整个天际都似乎都开始模糊,此时距离末时(下午3点)已经不足半盏茶的光景。
属国边军到底有多少,史料没有明确记载。可是汉初,在大汉记载的五大属国人口大约有八千左右,四人一户计算,可有两千户,每户出一人为兵,则属国兵应有两千左右。
可是,偌大的校军场内到来的人却不足数千。即便这样,也没有一人为之动容,当他们听说皇甫岑在昌黎城的壮举后,他们就选择了从今天起跟随皇甫岑保家卫国,建功立业,在凛冽的寒风也不能动摇他们的意志。
甲胄虽然破损不堪,军备不整,但是每张稚嫩的脸庞下都是一副刚毅的面容。岁月的沧桑,可以用生命来换。
皇甫岑转回身接过公孙瓒手中的将令,给了刘备一个眼色。
刘备走下点将台,跑到远处,命令北地的苏家那数千匹战马拉过来,还有数车军械装备,都赶到校军场内。
所有人的目光转向那里,不知道还有什么感觉。
北风呼呼作响,皇甫岑用力的压制胸腔中的那丝澎湃,顺着风势转变之际,提高嗓音喊道:“今天能来到这里的人,我皇甫岑为你们而感到骄傲和自豪,当然,我也要为没有来的人感到惋惜。”
皇甫岑目光划过校军场上的每一张面孔,颜良、文丑、程昱、狄清等等,每张脸突然间有种炙热的信仰在滋生,都在期待着皇甫岑接下来要说些什么。
“兄弟们,我在这里在介绍一下自己,作为你们的主将,我是大汉天子亲自任命的辽东属国都尉,我是安定朝那人。”
看着场内略有质疑的眼光,皇甫岑点点头,是时候该要亲口承认自己的身份了,摸了摸自己心口那不规律的跳动,默默念叨着,自己有愧。“没错,我就是曾经度辽将军——皇甫规的幼子,我是安定皇甫家的人!”
这需要一种勇气,一直以来,即便所有人都已经猜透谜底,但是皇甫岑从没有亲口承认自己的身份,可是今天,他选择了承认。
算是对那些为国而战的皇甫规,一种敬畏。
出于后世穿越人对他的敬仰,不论段颎还是张奂,他们都值得自己骄傲,敬佩,他们用生命来谱写新的长城,捍卫大汉的每一寸土地,他们无愧民族英雄的称号。
“当踏上辽东的这片土地,我皇甫岑就已经选择了,续写鲜卑们的路,记着,我会与你们永远同在。”
知道皇甫岑身份的公孙瓒,戏志才,点点头,他终于放下负担,开始重新选择了人生。
不知道他身份的刘备、程昱、颜良、文丑,目瞪口呆的矗在原地,傻傻地看着点将台上的皇甫岑,不怪乎,他能有这样的豪情逸致,不怪乎,他有这样的魄力。
原来,答案是,他是老将军——皇甫规的儿子。
站在场内的乌丸兵更是呆滞了,凉州三明,论才干确实段颎无出其右,但是皇甫规却是这三人之中唯一能得到边塞所有异族共同认可的一位德高望重的老将军,他对待大汉境内的所有子民都如一,他保卫着边疆,保卫着每一个心向大汉的人。
他——属国都尉,皇甫岑,竟然就是老将军皇甫规的儿子?
皇甫岑不给他们反映过来的机会,迎风指向刘备身后的那数千战马,吼道:“这些就是为了你们准备的。”
“为我们准备的?”狄清等乌丸人双眸之中充满了震惊,虽然属国每户乌丸都有一片战马,可是一匹战马的价格也是很昂贵的,谁都清楚。不要说就是自己这样贫苦人家的孩子,就是在北地富庶的人家中也没有人敢说随随便便赠送数千匹战马。
“没错。”短短两个字打消校军场上每个人的疑虑,皇甫岑气息凝聚丹田,喝道:“这些马匹都是你们的,不仅是现在,从今往后,你们都会保持人手两匹战马。因为。”讲到这里皇甫岑压低声音,引起众人的好奇,道:“因为,你们将会是辽东,乃至大汉,甚至是华夏历史上最为出色的一支骑兵,这里没有弱者,你们能站在这里我为你们感到高兴,因为我们将要创造一个奇迹,军事史上的奇迹。”
“将军,那你想好我们叫什么了吗?”颜良眼眸中炙热的目光不允许他错过这个机会,这一刻,他突然觉得自己的选择竟然会是如此之对。
“对呀!”身旁所有人似乎都被皇甫岑美好的向往勾起了兴致,骨子里的热血开始不安的躁动开来,对于皇甫岑的话,他们竟然没有怀疑。
“想要知道你们的名字吗?”
“当然想。”文丑甚至觉得自己浑身上下每个骨头都在作响,相比恶劣的天气,皇甫岑的话更能激起自己心中的那份血性,男人就该为战争而生存。
“好,我告诉你们。”皇甫岑披风一抖,被风鼓起,噗噗的迎风招扬。宛若一面旗帜般在点将台上指引着身旁的台下一众兄弟前进的方向。扬声道:“兄弟们,从今天起,你们有个名字叫——白马义从。”
“白马义从?”
“这个名字好啊!老子凭生最愿意骑白马了。”颜良鼓着嗓子憨憨笑道。
“就你那黑铁锅脸还想骑白马?”文丑撇撇嘴道。
“哈哈。”
说说笑笑中,皇甫岑已经命人把酒碗递送到每个人手中,倒上满满一碗烈酒,校军场上站着的数千人同时端着酒碗,盯着点将台上的皇甫岑、公孙瓒、刘备。
三人相互倒满酒水,高举酒碗。皇甫岑用尽身体里最后的力气,拔出腋下佩剑,划破食指,任血水滴落在酒碗之中,朝天怒吼道:“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
身后公孙瓒、刘备跟着高歌道。同时划破食指,酒水混着血水一饮而尽。
“义”字面前,并无地位之分。
紧接着校军场内数千人同时发出一个声音,似乎汇聚成一股风暴穿透整个天际,最后击破大海之上的每一波风浪,破天而出。
“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
“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
“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
皇甫岑勒马住刀,遥看天际间的急转直下的风雨。任凭身上的大氅随风飘扬,这一刻,他突然觉得自己有义务带领这支队伍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赫赫威名。
自己已经与他们融为一体。
白马义从,从今天起,就将踏上一段新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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