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721 御风剑圣VS帝国大统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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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普雷西典的上空就充满了肃穆的气氛,诺克萨斯的士兵如同铁墙一般站立在各个街口和要地,守护着普雷西典的秩序。

御风剑术道场的剑圣要公开挑战帝国大统领,帝国大统领还答应了,时间就定在今天,地点就在长存之殿所在的双龙山山脚下,

太阳才刚刚升起,双龙山上上下下就站满了观战者,练武的不练武的,好事的喜欢凑热闹的,还有一些别有用心的,里三层外三层把空地挤满,要不是最内圈的诺克萨斯士兵为正主留了足够的空间,恐怕连个挪屁股的地方都不会有。

要说最好的观战位还是半山腰下段的位置,从高地俯视能获得全局视角,虽说高高在上的位置有些冒犯帝国大统领的意思,不过帝国大统领自己都不在意,也就无所谓了。

这样的位置自然不是普通人能拿到的,能出现在这个地方的只有帝国将军和收到邀请的武道强者,帝国军三大战团的将军正位于此列,之所以是三大,是因为萨拉帕姆战团的将军在格鲁斯村英勇战死,

除了帝国将军和帝国大法师辛德拉之外,收到邀请的还有暮光之眼、暗影之拳、狂暴之心、武器大师、以及几位能够代表长存之殿的长者,

值得玩味的是,朔极寺也在邀请之列,派来了一位老僧,却唯独没有金刚宗的地方。

率先入场的是一个腰佩一米五长的大太刀,须发皆白的老者,老者体型高大,身材匀称,暴露在外的小臂上肉眼可见极具爆发力的流线型筋肉,仪态并不像普通意义上的高龄老人,正是提前半小时到场的剑圣寸风。

寸风立于场地之间,一袭蓝白色的朴素剑道袍无风自动,双眼微闭,似乎是在养神,又似乎是在蓄锐,气势时而飘渺时而厚重,单单是站在那里就很难让人挪开目光。

不怒而自威。

不知何时,嘈杂的声音迅速消失,赤红色的龙鳞马迈动沉重的脚步,如同摩西分海一样在诺克萨斯黑守卫让开的道路中独行而过,缓缓立于场地之外。

一个戴着暗红色金属面具的高大男人跨步下马,径直走向寸风,正是诺克萨斯最具有权柄的统治者,帝国大统领来斯特。

这次挑战没有任何限制,生死勿论,当然也包括武器装备,

本以为富可敌国的帝国大统领会身着重甲,穿戴无懈可击的装具来应对挑战,来斯特却是一身诺克萨斯风格的黑红色剑士长袍,腰跨一柄弧形长刀,细看之下,弧度却比大太刀要小一些,似乎与大太刀又有些许差异之处。

两人分东西而立,武器服饰极为相似,极具视觉冲击。

西方耀若旭日,东方墨如星夜,又像是湛风与赤铁相撞,一方飘渺无踪,一方不动如山。

面对如渊如狱的气势,寸风一瞬间就明白了帝国大统领此举的含义——眼前的男人果然称得上是人间传说,竟是要在自己最擅长的领域击败自己。

“御风流寸风,在此谢过来斯特大统领。”

作为老人的寸风率先对来斯特行了一个面见前辈才会使用的抱拳礼,来斯特结结实实受了一礼,才对寸风点点头,声音冷澹。

“拿出你最好的状态,让我看看御风流有没有存留的价值,不要让你的老师失望。”

“那寸风,就在此献丑了。”

看了一眼山上的贾克斯,寸风再行一礼,就按手在剑柄之上,双目如电,积蓄已久的杀气锁定了来斯特。

此为,决死一战。

虎口抵住刀镡,原地骤起一阵狂风,身形陡然消失在原地,引起观战者一阵惊呼。

刃未至,风先起,再见之时,形影无踪的大太刀已经斩向来斯特的胸膛,尖啸的刃锋上竟是出现了凌冽剑气,让来斯特避无可避。

【御风流·破空拔刀】

在传说面前不需要试探,一出手便是绝杀。

“好烈的风!”

魔钢面具之下,来斯特眼睛一亮,久违地感受到了身位战士的一腔热血,

寸风作为一个物理剑客并无任何魔法天赋,却能以剑刃之风调动风元素心甘情愿化作杀人剑气,单论这一手就足以让寸风超脱剑术宗师的范畴,跻身超凡。

眼看不为所动的帝国大统领就要被剑圣一剑斩杀,观战者屏住呼吸,心跳仿佛慢了一拍,有的人更是喜形于色,显然早已对高高在上的帝国大统领有所不满。

“嘤嘤嘤!

!”

清脆的剑鸣自交战地响起,下一个瞬间,一道潋艳血光如同一轮血色残月一般后发先至,血色剑锋自下而上迎向疾风剑气,呈十字状与寸风的大太刀相撞,发出金铁之音,

这一瞬间,寸风看到的是由尸山血海组成的埋骨地。

无法承受两人的力量,两人所在之处土石崩裂,扬起一片尘土。

气势汹汹的剑风竟是一触即溃,连带着大太刀也被魔钢长刀一刀荡开,寸风架着刀连退五步卸掉冲击,来斯特则是从容不迫地在原地收刀,动作甚至都与一开始一样,没什么变化。

观众席上弥漫着死一般的寂静,第一回合,同样用长刀的两人就体现出了绝对的实力差距。

“那个诺克萨斯人到底是什么怪物?”

“他是什么时候出刀的?我不太懂,难道不是剑圣占据了先手吗?”

“是兵器上的优势吧?一看那把血色长刀就不是凡物……”

“可剑圣的【斩风太刀】也称得上是宝刀吧?”

与外行人和技艺不精的内行人不同,特殊席位上的贾克斯一眼就看出了关键所在。

寸风在借势,借的是飘渺风势,来的快去得也快,而来斯特是在运势,运的是自身积攒了几百年的煞气之势,凝而不散,恍若实质,又岂是风势可挡?

煞气本就磅礴,再搭配与煞气相配的某种杀人刀法,来斯特这一剑在拔刀中完美运用了自身的势,若不是自己提前打了招呼,恐怕这一剑之下,寸风根本就没有撤步的机会就会被一刀两断。

果然,剑道的尽头无非噼刺斩,已无技巧可言,人剑合一之后的天人合一才是绝对的分水岭,能深刻理解并运用自己的‘势’才能超凡脱俗,抵达另一个境界。

在贾克斯感叹的时候,寸风低下头,单手握刀的右臂还在微微颤抖,虎口渗出血丝,手心发烫,如被烈火灼烧。

差一点,斩风太刀就要脱手而出,成为他毕生的耻辱。

那一剑的惊心还历历在目,剑技不输于自己,剑势和力道也都被眼前的男人绝对压制,此时此刻,面对这个男人,他甚至都不敢出第二剑,就好像自己出第二剑的话,会成为那尸山血海里的一具枯骨一样。

除非他能突破自身瓶颈,达到从心所欲地掌控疾风的地步,不然的话他只能是自取其辱。

这样的对手,已经超过了他想象的极限,绝非人力能达到,任何平庸的招式都只是在浪费时间,难怪在一开始来斯特就要他拿出最好的状态。

此时此刻,寸风甚至很卑劣地庆幸自己的老师贾克斯提前跟眼前的怪物打了声招呼,不然的话,他肯定会死在刚才的拔刀之下,死的毫无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