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李承乾道,“清清,走了一天,少爷我腿有点乏了,你过来,帮我捶捶腿。”
李清清呆呆看着李承乾,居然当场就给她安排活。她暗道幸好前面吃的猛,吃饱了,现在去帮李承乾捶腿也不算是特别难接受的事情。
她蹲在李承乾身边,轻轻捶腿。
“嗯,很好,江湖女子能像你这样,控制住自己的力道,清清,很有前途嘛。”李承乾一边吃菜,一边道。
“李……可。”赵谦显然对于李承乾的化名不太熟悉,差点说错,“我听说你的诗词,乃是一绝,希望你可以在这里随便留下几首流传千古的诗篇,我好装裱起来,以后朋友宾客来了,我也能涨涨面子。”
李承乾暗骂赵谦无耻,流传千古的诗篇,还特么要几首,流传千古的诗篇一共也没几首好吗!
默默捶腿的李清清,闻言一愣,李可还是个诗人?这也太假了吧。虽然之前李承乾在那个县学的教谕面前,确实说了两句很有味道的诗句,但作诗可比随便说两句要难的多,她并不相信。
见怪不怪的薛仁贵仍然是扮演好他的吃腿群众的角色,大口吃肉,偶尔来一口爽口的小菜,吃得很过瘾。
李承乾看看一脸热切期待的赵谦,没办法,只能答应。
“那我就献丑了。”李承乾道。
别人作诗,或者大醉一场,或者走来走去,或者借景抒情,他不一样,他就是安安稳稳坐着,发呆。
当然,别人看他是在发呆,其实他就是在找那首诗在这里抄,才能抄的漂亮,抄的像那么回事。
不多时间,李承乾找到一首能在这里用的诗,他照着念起来。
食野菜
野蔌山蔬次第尝,超然气压太官羊。
放翁此意君知否?要配吴粳晓甑香。
虽然有些牵强附会的意思,但好歹吃的是野菜,他找的诗,写的也是野菜,用在这里,也还说得过去。
赵谦连忙道:“来人,笔墨纸砚伺候,可否写下来?”
没办法,李承乾只得提笔去写,他前些日子抄东西抄出来心得了,一手楷书谈不上多好,但也是张弛有度,颇具古风。
赵谦拿到李承乾写的诗,十分高兴,当然了,这首诗并不怎么出名,不像那些名诗脍炙人口,但也是后世流传的一首诗。
况且,内容什么的重要吗?不重要;字写的好不好重要吗?不重要;至于是不是李承乾写的重要吗?很重要!
只要是李承乾写的,哪怕诗不怎么好,字很烂,但价值就很高,更别说李承乾这首诗抄的很应时,字也写得不错。
赵谦想到日后有人见到这首诗,他向别人介绍这是自己宴请李承乾,李承乾吃的很舒服,大喜,遂作此篇,这可是很有面子的事情,当然,他死也不会说是他腆着脸求的。
“多谢多谢,这首诗好啊,我让人装裱起来,以后就挂在中堂之上,自己欣赏,或者让宾客一同欣赏。”赵谦道。
李承乾翻个白眼,你高兴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