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喂。(2 / 2)

天神下凡 烽火戏诸侯 2948 字 5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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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桐柴尔德家族的淡薄旁支中,出现了两位公认的年轻天才,迦卡妙和莱茵哈泰,美女魔法师的大串绰号相对吓人,例如“黑紫曜花”,“皇家火炬的巫婆”,没有丝毫调侃意味。谁愿意去招惹一个注定要在帝国魔法史册上留名的魔法师?哪一位佩戴上由皇帝陛下亲自颁的黄金三叶草勋章的魔法师,不是活了很久很久的老古董?惹火了这个小群体,可不比惹恼大贵族来得惬意。而满脸雀斑的胖子骑士就没那么幸运了,“走狗屎运一走一大坨的死胖子”,“骑马会把屁股坐碎的骑士”,“打不过任何一名中级骑士的铁橡树获得者”,“恐高所以选择矮脚马的英勇骑士”,数不尽数,而那个成天乐呵呵的死胖子一点都不介意,兴许除了他三番两次的幸运勉强有些可取之处外,就是他对爱情言行如一的忠贞了,这个胖子,除了热爱给未婚妻写蹩脚的情书,最大的业余爱好就是研究泰坦和卡妙所有马背帝国的军事论文,以及书写连帝**院教授都摇头又点头的验证性报告。

地大物博并且近五十年蒸蒸日上的神圣帝国从不缺天才,但不断成长不被命运夭折的天才,依旧稀缺,美女与智慧成正比的迦卡妙,相貌英俊程度与满肚子坏水成反比的莱茵哈泰,就属于后者,胖子骑士获得铁橡树勋章后,并没有选择在某个中部地区骑士团混吃混喝,而是立即赶往帝国西南边境,那里,两个帝国士兵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站在边境线上撒尿,可以相互清楚看到敌**人裤裆里的那玩意有几根毛,当然,即使撒尿拉屎,你都需要握紧手中的长矛和骑士实用型“杂种剑”,这是每一个老兵对新兵蛋-子的第一条忠告。

此时,与“战争之子”泰坦帝国接壤的遥远边境上,一个骑士装束胖子蹲在地上,嘴巴咀嚼着一根小草,他这个招牌动作,曾经在撒克逊森林他所率领的那支无赖杂兵骑士团中形成一股风潮,但没有人知道胖子骑士连骑士侍童都不是的童年时代,他曾亲眼向一位足以用任何华丽词汇去赞美的骑士诉说他心中的骑士宗旨,思绪飘荡的胖子骑士瞥了眼身旁学他叼草的一个小扈从,坏笑道:“喂,小詹姆,我问你,骑士的宗旨是什么?警告你,你他妈别跟我扯《骑士语录》上什么‘将王国和教会的宽容和光辉带到帝国任何一块土地’之类的废话,小心我抽你脸,没理由啊,你这笨蛋都能长成这模样,我如此智慧,却是个胖子,嗯,英俊的胖子。”

那名从撒克逊一直跟随心中偶像英雄的扈从嘿嘿道:“莱茵哈泰大人,我们骑士的要宗旨当然是解救寂寞的贵妇了。”

年纪并不大的胖子骑士咒骂了一句,叹息道:“现在的年轻人啊,是越来越无耻了,当年我就没这觉悟,因此差点没办法成为一名骑士,而是跟着一位邋遢大叔去当铁匠。”

确实长了一张天生骑士脸的帅气扈从赶紧拍马屁道:“这都是大人您的英明领导!”

胖子乐呵了一下,一点都不谦虚地接受这份他那个人品狗屎运气同样狗屎的骑士团独有的肉麻称赞,道:“唉,我说了几百遍帝国第六骑士,就是那个铁匠是赐予我个骑士称号的人,你们这帮混蛋就是不信。”

扈从很不客气地翻了白眼,嘀咕了一句打死不信。

胖子一脚踹过去,骂道:“不知道你上司有着狮子的勇气豺狼的冷静狐狸的狡诈以及兔子的耳朵吗?”

扈从被踹了,反而觉得荣幸,起身后继续蹲着傻笑。

帝国贵族一定不太敢相信一个职位并不算一线的胖子敢踹博尔朗家族第二顺位继承人的屁股。

他们这支由胖子上司一手调教出来的异类贵族青年骑士团,曾经是撒克逊森林最怕死但伤亡率最低战而且利品永远最丰富的神奇存在,所有人起先都无一例外抱着镀金过场的态度,但最终,却是人均勋章最多获得者,那可是沉甸甸实打实从战场上捞取的荣誉,他们这帮贵族纨绔也许怕死怕疼怕痛,但大多都不笨,逐渐了解这位胖子“头儿”的强悍,再说了,这个上司哪怕获得了最高铁橡树勋章,也一样会乐意给下属传授与名媛打交道的诀窍,会抽空给离开骑士团的兄弟代劳骑士学院的学术论文,所以如今帝都上流社会都流传一句某侯爵拍着胖子上司肩膀说出的名言——“把儿子交给你,我放心!”

胖子遥望泰坦帝国的广袤平原,轻轻道:“除了骑士就是马背上屠夫的宗旨,是他教我的。叼着草去思考问题,也是他教我的。不高兴和开心了都要踹朋友屁股,还是他教我的。给敌人下连环套,依然是他教我的。能够从战场上活下来去见自己的妻子,才是最合格的骑士,还是是他教我的。所以,我这个死胖子是你们的英雄,但他,更应该是你们去崇拜的偶像。”

扈从小心翼翼问道:“他是古利格力?刺杀过皇帝陛下的帝国第六骑士?”

胖子摇头,用扈从听不清的嗓音轻柔道:“不是。那个人,我习惯喊他奥古斯丁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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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雪连天的玛雅山脉,这里连最资深的探险者和冒险家都不敢涉足,极度恶劣到连一些抗寒动物都不愿在此生存的环境,加上随时爆的大雪崩,都让人毛骨悚然,最可怕的则是这里沉睡着一种史诗大6唯一人类自认无法媲美的生物,巨龙。它具有力量与智慧的双重压倒性优势,尤其是力量,否则为何骑士和剑士都以屠龙为至高荣誉?玛雅山脉是唯一一条被官方认定存在巨龙的山脉,这里的密歇尔山峰是史诗大6的最高点,山峰之巅,有整座大6法师心中的圣地,玛雅神庙。

神圣帝国最正统的魔法师和奥术师都知道,黄金三叶草徽章,并不是一位法师成就的终点,而只是通往玛雅神庙的一个起始点。

神庙每年会从整座大6选取五到十名被她认可的法师,只给予一个特殊的通知,却不指明道路,能够到达山巅神庙是第一个证明,接下来将要去接受巨龙的考验。没有一本史书记载过考核内容,所有走出神庙被冠以伟大的魔法师都如出一辙的讳莫如深。今年,玛雅圣地只挑选了五名预选,天才?真正集大成者的老迈魔法师,永远不屑被称呼天才。任何有所建树在魔法殿堂占据一席之地的他们,永远只会是狭小路径上的独行者,沉默而低调。高调的,浮躁的,哗众取宠的,只是贵族宴会上的滑稽小丑罢了。前几年,史诗大6所有人记住了一个女人,卡妙帝国的铁血女皇。但今年,一切荣光,只属于一名同样年轻的女子!

她来自神圣帝国,来自一个背负叛国者罪名的家族,黑色幽默的是她还仅是那个家族的旁系成员。

当前不久玛雅神庙的神秘通知传达到神圣帝国的【火炬】,表示认可了这个女孩的魔法天赋,不仅是帝国的魔法界,几乎是整座帝国都沸腾起来,所有诗人都开始用大篇幅的抒情诗去赞美这个原本十分陌生并且传言性格极其孤僻偏执的女孩。这个消息甚至惊动了近十年一直刻意扶持“魔法的婢女”奥术而非魔法的朱庇特大帝,他带着豪华威严的皇家仪仗队,前往火炬,亲自为她送行。

朱庇特城万人空巷。这三十年来只出现过三次这般热烈的盛况,第一次是澳狄斯亲王在黑玫瑰军团陨落后,来到帝都,赢得了无上的赞誉,当战役后仅剩的四十几名骑士走上主街道,所有人都在流泪,致敬,和感恩。第二次,是牧选举。这一次,荣耀独属于一人。

因为她是玛雅神庙悠久到比任何一个古老帝国都要年长的历史上第三年轻的受邀者。

最年轻的那个传奇,并无任何一部史书有所记载。

但第二年轻的,是85o年后依然被称作摘取魔法桂冠的一个男人。

忙着欢呼雀跃的帝国里再笨的贵族都深信不疑,不管这个女孩是否能够通过考核,她回到帝国,都将是能够与任何一名魔法师平起平坐的然人物了。

此时此刻。

临近密歇尔山峰的一个山脉,一个身披斗篷的身影坐在风雪呼啸中,她的核砝已经一刻不停歇流逝了三天三夜,但依旧没有枯竭的迹象,可是再无起初一切雪花都落在她娇弱身体三尺外的充沛,她并不忙着赶路,只是优雅而淑女地小口撕咬着一块干瘪的面包,手上捧着一本因为翻阅次数太多而略显陈旧的书籍,厚达25oo多页,书名《禁区》,是被帝国魔法协会明确列为**的危险东西,如果是没有家族*的魔法师,一旦被现拥有这本**,百分百会直接丢进魔法协会审查处,摘除魔法师头衔都已经算是幸福,不幸的就去圣事部忏悔吧。她小心翼翼收起剩下的小片面包,拍了拍手,这才开始翻阅那本**,假若有魔法协会的老者看见,一定会痛心疾告诉这个女孩,小姐,您可是在前往玛雅神庙的朝圣道路上啊,不要再浪费宝贵时光和体力了,每走近一步,可就是离真理和奥义走近一步啊!但她显然没机会听到此类唠叨,只是轻轻而耐心地翻阅书籍,每当看到书中不属于她的字迹,嘴角都会轻轻勾起。她还是那个“从不微笑的未来执火炬者”吗?

翻阅完毕,她缓缓起身,低头,手指摩挲了一枚她三年前就准备永远别在胸口位置上的家族徽章,与书籍一样,徽章磨损得厉害,但依稀可见那是一朵紫曜花。

三年前,在那座悬在空中的神学院,出过两位圣徒的脉代奥拉,是她最后一次见到他,分别前,已经需要定期刮胡子的年轻人送了她这枚徽章。

他笑容灿烂地戏言:“喂,迦卡妙,将来被授予黄金三叶草徽章,又或者进了玛雅神庙,可别忘记戴着这枚徽章。原因嘛,就是我这个小时候而且至今仍然被你骂魔法白痴的家伙会沾光的。”

银色黄昏中,她眺望已经很遥远帝国方向,深呼吸一口,微微张开那因风霜严寒而略显干涩的嘴唇,轻轻呢喃了一声:“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