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今日所学的这一篇写完,他松开包裹住阿厌的大掌,望着宣纸上齐整大气的字。
阿厌看了一眼握笔的姿势,再看宣纸上写出来的内容时,眼底滑过惊讶的波光,“这是我跟清辞写出来的?”
闻清辞勾唇浅笑,绕到一边站好:“我写出来是要教阿厌怎么去写,以及怎么认识每一个字,因此,这一篇,不能够算在你要抄写的百遍以内,接下来,阿厌要自己写。”
阿厌:“嗯!”
经过刚才,她已经能够将这些字认识了。
就是写起来比较麻烦。
阿厌握笔的姿势还不太熟练,再加上她没有写过字,即便记得每个字的一笔一划,但写出来的一笔一划也算不上好看。
甚至是……歪歪扭扭的。
总之,怎么看怎么难看。
一个天字写完,阿厌对比了一下闻清辞教她写的那一篇,望着站在一旁还未走开的闻清辞。
刚刚还信心满满的她,顿时蔫蔫儿的:“怎么会这样?”
为什么效果相差这么大?
闻清辞看了一眼她写出来的字,神色微僵。
……是挺难看的。
他当年初学时,好像比阿厌这种情况要好上许多。
对上阿厌不解又受挫的眼神,闻清辞很快将这一点僵硬的反应隐去。
他想说点什么话来安慰阿厌,让阿厌学习的热情不被浇灭。
闻清辞抬手,摸了摸阿厌的脑袋:“阿厌初次学习写字,目的不在于字的好看程度,而是在于阿厌能不能认识这个字,并且将这个字完整的写出来。”
说完,闻清辞又添了一句:“阿厌有一颗想要学习的心,还能把字写出来,已经值得嘉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