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姜潮就有一手非常精湛的厨艺,几年过去了,厨艺也没有精简,只是做菜的速度要比以前慢一些。
等饭菜都上桌了之后,姜潮一边解开围裙,一边说道:“尝尝看,许久没下厨,可能做得不太好吃了。”
魏牧之夹了块肉放进嘴里,连连点头,“好吃,特别好吃。”
听到魏牧之说好吃,姜潮跟着笑了起来,“你喜欢就好。”
“红烧肉的味道很足,说起来,萧铮做的红烧肉也很不错,不过姜潮你做的和他的味道是不一样的,以后你们可以探讨探讨,说不准还能升华呢,但我最喜欢的还是他做的糖醋排骨,酸酸甜甜的,下次有机会姜潮你也来尝尝,保准你吃了之后,就再也吃不下别人做的了。”
魏牧之一边吃一边说,可谓是滔滔不绝。
姜潮坐在他的对面,听他讲话,却并未动筷。
过了一会儿,魏牧之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你怎么不吃呀,是没胃口吗?”
“没有,我只是想,下次有机会,一定要向萧铮请教,我以前都没能把小牧你喂胖,但最近,小牧你的气色都好了不少,看起来也胖了许多。”
魏牧之有些不好意思,“我最近胃口比较好,每次都能吃两碗饭,说起来,还是米比较好吃,萧铮在网上挑的那款大米,真的特别香,姜潮你要不要试试,我让萧铮给你发个链接?”
“好啊,我正觉得家里的大米不够好吃,不过我好像没有加萧铮的w信吧?”
闻言,魏牧之立马拿出了手机,“这个简单,我把他推荐给你,头像是我们家的暴富,原本我们俩是情侣头像来着,自打养了猫儿子之后,这家伙在家里的地位明显比我高多了,萧铮转天就把头像给换成了暴富,没办法,我也只能跟着换了。”
手机振动了一下,姜潮点开头像一看。
萧铮的头像,是暴富的一只爪子,而魏牧之的头像也是爪子。
不过仔细看,可以发展,萧铮是右爪子,而魏牧之的则是左爪子。
虽然都是同一只猫,不过这也能算成是情侣头像了。
“怎么样,我们家暴富还是挺可爱的吧?我们刚收养它的时候,它才这么一小只,转眼就肥了那么多,每次吃饭的时候,它都喜欢窝在萧铮的怀里,这都是给惯的,所以现在是越来越懒,也越来越胖了。”
姜潮完全相信,光光只是说萧铮和暴富,这一人一猫,魏牧之都绝对能说上一整晚,还不带重样的。
放下手机之后,姜潮笑了笑道:“其实我最近,也打算养猫,被小牧你这么一说,我觉得家里的确是太单调,养个宠物说不准还能热闹一些。”
“养个宠物陪陪你也挺好的,你有想过要养什么品种的猫吗?”
姜潮点开了一张照片,递给魏牧之看,“就养一只英短吧。”
听到这句话,魏牧之不由愣了一下。
因为,以前在上大学的时候,姜潮就曾和他说话,想要一只英短。
那个时候,姜潮把对未来的构想,都和他说了一遍。
那个时候,姜潮的未来里,都有他魏牧之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