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民政署、司法局、各研究院所、大学、科学院、社会科学院和人民军总部,于1646年八月到十月整整两个多月时间里进行了一次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立法会议,会议的影响一直到了几百年后,但是后世的学者、历史学家都对这次会议持高度赞扬的态度,被定义为华夏复兴起点的这次会议史称“丙戌革新”,1646年是华夏历丙戌年,这一年被认为是华夏帝国复兴的开端之年。
“戊戌革新”会议对华夏几千年的文明史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并且对华夏的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二十年的建设变更期,华夏将建立一个立法、司法、执法三权分立的国家政治制度,立法权由普通百姓选出的立法代表组成的立法会掌握,新的宪法等一系列法律都由立法会表决通过,司法审判由独立的法官委员会审议表决决定,法官委员会由百姓选举三分之二,国家元首确定三分之一,当选委员必须通过立法会的三分之二多数代表表决同意才能就任,而执法权由民政院的治安、监察、安全内卫部门执行,廉政公署由国家元首直接领导,不受民政院管辖,所有的执法部门都接受立法会和司法委员会的监督,由专门的监督委员会执行,监督委员由司法委员会提名,国家元首任命。
国家元首对三法司的独立执法、立法、司法不能干预,只能通过廉政公署进行监督。国家元首是人民军的总司令,有外交、战争的一票决定权和否决权,但是发起战争需要立法会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才能执行。
今后的民政院执政必须经过立法会的审议通过,年度计划审核和完成审计也要经过立法会的审核通过,民政院长的任免是由国家元首提名,立法会表决通过后执行。
而国家发展战略由人民军总部、科学院、社会科学院以及各大学学者组成的国家战略发展委员会负责制定、调整、完善,每五到十年调整一次,战略的调整也涉及到各行各业的方方面面,优先发展的产业、方向、项目会被列出,而严格保密的技术和项目也会被列成清单,由立法、司法和执法部门制定法律法规后严格执行,需要优先发展的产业、方向、项目也要通过立法保证优先获得政策支持和保密加强,然后再实施。
在会议的后半程通过了国家元首选举法和新宪法,并且李天以全票通过首任国家元首的选举,并且于1646年十月十五日就任华夏的国家元首、三军总司令,京师举行了盛大的阅兵仪式庆祝华夏的国家元首就任,并且向全世界宣告,华夏新政府成立了!
九月到十月的立法会选举和司法委员会选举同样也是华夏的一次全新的政治改革,华夏各地的百姓都投出了自己庄严的一票,然后统计结果在监察部、廉政公署的监督下进行公示,最后通过电报发往京师,全新的华夏经过近三十多年的艰难摸索终于形成了自己独有的先进国家、社会制度,虽然还不是很完善,但是基本原则已经确立,骨架已经搭好,剩下的就是不断探索,不断思考完善了。
在之后的十多年里,华夏的法律基本上重新制定编制完成,最先出炉的是华夏专利保护法,其中规定华夏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发明受华夏法律保护,期限根据各行各业的发展要求分别设定,未经专利人授权擅自使用专利技术谋利的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其他国家通过非法手段获得华夏专利技术进行开发的,华夏会本着保护华夏公民的权利的原则进行追责和迫使赔偿专利,并且不排除动用武力进行保护华夏公民的利益和追索华夏先进技术的被动输出赔偿,并且规定了赔偿标准和追索权限。这是华夏为保护自己投入巨大的技术研发权益预先做的法律准备。
之后的民法、刑法、国家组织法、监察法、税法、国家安全法等等近二百部法律在将近二十年中陆续制定颁布执行,华夏走上了法治国家的道路,并且越来越强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