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 芳魂 二(2 / 2)

诅咒之主 羊子陈 1578 字 7个月前

以前是金币,是美人,是权利。

现在.......该用什么理想来装饰这个无聊的王宫生活,才显得富有活力,才能让他稍稍有一点激情呢,富国强民?普济天下?还是大公无私的为民谋福呢?可他现在对外的口号就会这套赞美啊,要拿来再来刺激自己,山贼并不具备这样高尚的人格。

做什么呢?

布朗尼已经看了很多周游列传,英雄传记,历史正文,甚至于香艳小说,乃至一些厨房菜谱。

都觉得这些东西不太适合自己啊~

“妈的,当个国王,竟然会这些狗屁问题,早知道老子就不该接这个屎盆子。”山贼将手中书籍撕成碎片。

不过,转眼又看到手旁那一颗价值十万金币的稀有晶石,雕刻大师的技艺在晶石上凸显的淋漓尽致,没有这个屎盆子,这些也都跟他没有一点关系啊,更不提王宫外,那漫天的颂扬,那总还是好过他们对山贼的骂声吧~

他又无奈地坐了下来,总之他是打定主意,多多挣些金币,差不多.....一千万吧,挣够了就退位走人。

齐蒙当初带走一千万金币,几乎榨干了国库,再要往国库里塞一千万,在不让那些肥羊抵触和防抗的情况下,只有让他们的变得更为富有。

想到齐蒙,布朗尼就忍不住痛骂这个无耻之徒,不巧,正当山贼骂得畅快淋漓,难得找到了一点乐趣,正在兴致勃勃地问候齐蒙的全家时,混混闪现在王宫的书房里,山贼布朗尼那七级的斗气,哪里去察觉齐蒙的到来?

只听到那些污言秽语,肆无忌惮地朝他名字上灌,山贼越骂越是尽兴。

这可比冷冰冰地阅读那些国家机密,审批更重文件,要爽快太多了,何况他是一国之主了,即使骂得再不雅,听到的侍卫再多,那些文人墨客,也会很懂事的染墨一遍,把这些污言秽语,写得妙趣诙谐,把自己在人民的心目的形象描绘得生动活泼,实在有一两个敢说实话的,齐蒙留下的‘夕阳之血’暗杀团,也正好有了用处。

直到山贼口感舌燥,兴致稍减,心满意足地坐在座位上,喃喃地道:“妈的,当了王之后,好处还是有点的,至少老子想骂谁就骂谁吧。”

“你骂完了?”齐蒙不知何时已经在一旁的沙发坐下,微笑看着山贼眉飞色舞地用着他那并无多少骂人才华的字句,来对他辱骂。

“完了。”

山贼本能答了一句,忽然一瞪眼,猛地扭过头,目瞪口呆地看着齐蒙,他脸上浓浓地笑容,顿使布朗尼冷汗直冒,山贼极力克制了心中的恐惧,道:“你,你怎么会回来了?”

倘使此刻,他身心俱在恐惧之中,仍能保持面上一片镇静,好似之前那个骂得兴致盎然的人不是他一般。

“列拉缇娜如何了?”齐蒙手指在一点点地划动,每动一次,布朗尼身上的王袍就会裂开一道口子。

能够瞬移进王宫,避开的笼罩着这里的空间禁锢魔法,这个混混更加深不可测了,布朗尼知道,他的吼声再快,也快不过齐蒙手中那诡异的能量。

他不知道此刻时怀着何种心情回来,也不知自己此刻是该摆出生疏已久的讨好之态为好,还是依旧以王的仪态应对。

这个混混是希望自己仍是那个山贼,还是希望自己已经成长为一个国王了呢?

当不能摸准对方希望看到的表情,山贼选择了后者,起身微微向齐蒙行了行礼,淡淡地道:“跟我来。”

他带着齐蒙,却没有走向王宫哪个寝宫,而是穿过堡林,径直走上了通向后上的石阶。

在墨斯的木楼旁,灰白色的石墓上,耸着一块石碑,其上刻着列拉缇娜的名字,不过姓氏,已经改为肯瑞斯了。

混混看到墓碑之时在石阶上愣了一愣,他的灵魂能量立即穿过那厚厚的岩石,直抵内在的漆木棺椁,一个安详的美人,却很憔悴的美人正安详地躺在其中,一各个冰系魔法,护住了她的身体不会腐坏,她面容很憔悴,凹陷的眼眶,证明那之中早已空空如野。

又是一个佳人,从他生命中滑脱了?

如想起那个她奉献的夜晚,她的一切还是如此鲜活。

齐蒙在石阶上站了很久,直至他紧握的拳间滴下几滴滚烫的血液,他才慢慢地走上最后几阶石阶,走进那木楼旁,绿茵茵的草地中的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