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下不为例(2 / 2)

王瑞之颔首说:“少帅如此想,是中国之福。既如此,我同意这次特别的处理,但希望大帅和少帅以后能够妥善考虑法律于治国的作用,减少例外。”

张汉卿微笑着说:“自然,下不为例。”就因为此,王瑞之的大名深深地印在张汉卿的心中,后来也和他成为莫逆之交。

当天晚上,省城宪兵队与警察厅一齐出动,将名单内各人一网打尽。原来衣冠楚楚的金融界骄子,一跃而成阶下囚。一时奉天高等法院内人声鼎沸,无数人度过了不眠之夜。

首犯兴业银行副经理刘鸣岐勾结日本人兴风作浪,又是造成张作霖私人小金库倒闭的元凶,处以极刑自有必要;瑞昌恒金店执事黄献廷与瑞昌恒钱庄执事吕兴瑞的罪名是勾结日本人,且黄献廷是黄家一串窝案的集大成者,不杀不足以平恨;蓬莱洋行执事齐瑞、管库解中道的罪名是贩运现洋,也不能幸免。

但是与本案大有牵连的杨玉泉和阎廷瑞却逃过一劫。按说,杨玉泉身为兴业银行行长,又兼庆畲祥钱号的经理,对于挤兑风潮和庆畲祥钱号的倒闭,均难逃干系。不过由于杨玉泉“犯罪态度良好”,主动愿意设法赔偿张作霖的损失便被张作霖特别处理“免刑”,只判令赔偿庆畲祥的损失30余万元。结果又没有赔足,查抄杨玉泉的家产,所得不及半数。因为杨玉泉是商会会长,便有几家商董帮忙凑了一些,具体数额不得而知,反正,张作霖答应释放杨玉泉。

至于阎廷瑞,也只不过判了9年徒刑。兴业银行柜伙王殿臣、刘亚周、刘福忱、孙进仁、王月亭等5人,也在警务处被关押多日,后经处长王永江讯问,查明他们与“兑现事并无主动关系,乃请准开释”。

此案的处理,并不能服众,至少刘鸣岐大喊冤枉。事实上,当时便有报纸抨击张作霖的这一做法,称其“一案两办、目中无法”。不过对张作霖来说,既然能够平息这场骚乱,又能把自己的损失补回来,这就够了。多杀几个人又能如何?利益才是最重要的。

张汉卿作为善后行动的总指挥,毫无疑问地获得最大的好处:他奉命带领自己的卫队连续接管了瑞昌恒金店、瑞昌恒钱庄、蓬莱洋行等几处经济重地,将所有场馆控制,票据、现金、及各种值钱物品封存,顺带着抄了几位首犯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