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夏天的一个深夜,于根柱这个大酒鬼从醉梦中醒来,摸了摸口袋,发现前段时间洗劫出租车司机得来的700多元已经花得差不多了。哎,这没钱的日子真是难过啊!他捅了捅旁边的张学刚:“老张,咱们今天得再去搞点钱来花花,怎么样?”张学刚揉了揉眼睛,点了点头:“成,咱们就再去干一票!”
于是,两人带着匕首,凌晨1点多就出门了,租了一辆皇冠车在城里瞎逛。当他们开到崇文门附近一条又黑又偏僻的死胡同里时,两人露出了凶狠的表情,让司机把一天的收入都交出来。司机王卫和是个身高180的大个子,身体强壮,他可不愿意乖乖就范,于是边夺刀边跳车大声呼救。这可把于根柱和张学刚给吓坏了,他们赶紧下车,对着王卫和的背部猛刺了几刀。王卫和肺部被刺穿,倒在了血泊中。于根柱和张学刚见状,赶紧逃之夭夭。
于根柱这个人啊,就是喜欢钱,需要钱。他整天梦想着天上能掉下一个大钱包,让他用不尽、花不完。但他也知道,这种好事是不存在的。为了弄钱,他可是不择手段地去偷、去抢,然后大肆挥霍享受。他是个出名的“酒腻子”、“大烟枪”,又喜爱听歌跳舞,每天的花销都得好几百甚至上千元。多年的犯罪生涯让他悟出了一个道理:为了小钱去冒险,付出太多,得到太少,不划算;要干,就干一票大的,这样才能平衡。
1992年冬天的一个酒席上,于根柱对两个同伙说:“你们知道谁有钱吗?咱们去‘做’(杀)了他吧!”张学刚想了想,说:“我知道一个叫‘国子’的家伙挺有钱的,我早就想‘做’他了。”于根柱一听这话,兴奋得一拍桌子:“好,咱们就去把他‘做’了!”
于是,三人一起来到“国子”家院外观察动静。天色渐渐黑了,只见“国子”的爱人急匆匆地出门远去。他们互相递了个眼色,示意可以动手了。张学刚负责放哨望风,而于根柱和朱志刚则揣着自制手枪和11连发小口径步枪走近了“国子”家。“咚、咚、咚!”“国子”闻声开门,他望着两个不速之客,礼貌地问道:“你们找谁呀?”“我们是朋友介绍来的。”于根柱边说边和朱志刚走进屋里。还没坐稳,于根柱就迫不及待地亮出了家伙:“没别的,借点钱花。”“国子”一看这架势,明白了他们的来意,连声应允:“行啊。”于是他打开保险柜外门,突然抬起头冲朱志刚大声喊道:“你们要干什么?到底要干什么?”于根柱一个箭步跨上去,一手按住“国子”的脖子,另一手用枪口顶在他的太阳穴上,命令道:“转过脸去!”当“国子”刚一扭脸,“呯”的一声,就被撂倒在地。朱志刚抢上前,打开保险柜,用塑料袋大把大把地装着钱。于根柱怕“国子”不死,接过朱志刚的枪又朝“国子”头部打了一枪。然后他们抄起钱袋和首饰盒,扬长而去。事后,于根柱还后悔没再翻翻衣柜书橱,多抢些东西。
这次行动让他们三人平分了“国子”的8.9万元人民币,每人还戴上了一枚20克重的金戒指。
于根柱,一个令京城百姓闻风丧胆的名字。他的人生,就像一部充满了血腥与暴力的电影。他手持利刃,先后夺走了 8 条鲜活的生命,每一滴鲜血都见证了他的罪恶。
于根柱从小就失去了良好的家庭教育,父亲病故,母亲患有精神病。贫困的家境让他心生不满,孤僻、蛮横的性格也在这一过程中逐渐形成。高中毕业后,他因盗窃被劳教两年。1981 年 7 月,他又因携带火枪、铁棍等凶器抢劫被判刑 9 年。1990 年刑满释放回京后,他本想安安分分做点生意,挣点钱过日子。用他自己的话说:向昨天要教训,向今天要成果。他把家里多年的积蓄全部投进他做的买卖中,却没给家里挣一分钱。看到人家 20 出头就赚了大钱,自己 30 多岁还这样穷困潦倒,他陷入了一片迷惘。
刚回来时的那点自信消失了,他变得整天浑浑噩噩,喝酒抽烟打发时光,成了吃闲饭的人。正在这时,曾与他同在青海服刑的王铁民为躲避通缉找到了他。哥儿们找来了,当然要管;加上自己正不愿在家里吃闲饭,丢人现眼,他从家里不辞而别,和王浪迹社会,寻机作案,等待发迹。
从此,在“哥儿们”当中,他担当了“老大”的角色,今天为这个撑腰,明日为那个出气。他心黑手毒,“打人不尿血就不叫打人”,到处打、砸、抢、偷,杀人越货,作恶多端。
一次,和青海一帮服过刑的“难兄难弟”在歌厅里听歌,一个“难弟”跳舞和邻桌口角互殴打伤,跑来找到“难兄”于根柱帮报仇。于二话没说,带着七八个弟兄冲到舞厅。老板娘见这阵势,不停地陪着小心。于眼珠带血地问道:“这儿你做得了主吗?”老板娘话没出口,于上去就是一脚,把她踹出好几米远。接着,他抡起大刀向电视机狠命砍去。旁边一个小伙子轻声说了句:“干吗呀!”于回手就是一刀。
别看他逞凶发狂,其实用着杀人抢劫来的钱财,日子过得也不踏实。他爱唱歌,抢着麦克风就不撒手。背上血案后,他忍痛放弃听歌唱歌的念头,这两年都不敢轻易去歌厅。走在大街上,他不敢随便回头,怕人家盯上他。他从不乘坐地铁,怕盘查时给堵着;即使坐出租车,中途也要换乘几次。为了壮胆,他枪不离身,子弹上膛;白天别在腰里,晚上压在枕下;夏天出去放在手包里拎着,冬天出门别在后腰上。
一次他在河北涿州杀人越货后心惊肉跳,怕在路上被捕,放弃了一切交通工具,硬是整整走了一夜从涿州步行逃回北京。他自知罪孽深重,一旦发案,必死无疑,故而时刻警觉,甚至对同伙也怀疑三分。
那年秋天,与他一起溜撬盗窃 20 余起的同伙李健找到他,说自己因别的案情被公安机关通缉,想来避避风头。李见于不大情愿,威胁道:“一根线上拴着两只蚂蚱,我顶了‘雷’你也跑不了。”于笑道:“好啊,咱们都顶‘雷’”。过了几天,他便找到与李有过口角的王铁民:“咱们把李健‘做’(杀)了吧。”二人一拍即合,酒后来到李家中,三下五除二就把李连带他妻子杀掉。于顺手抄起一只雪梨,坐在李尸体上大嚼大咽起来,边吃边说:“铁民,你把他们脸上的肉剜下来。”当他看到王在一旁筛糠似地抖动时,骂了一声:“废物,我来。”便抄起刀割下李健夫妇的脸和手指,仍进厕所冲走。
就是这样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审讯中提到他的家人时,他竟然流出泪来,凶残野蛮后面的脆弱暴露无遗。他没给困难的家庭挣回荣华富贵,却惹来一桩桩的祸。他惦念病中的母亲,却不敢回家看看。他坦白:“流亡的日子不好过!我穿着昂贵的西服,兜里可能只装有 20 块钱。整日提心吊胆、东躲西藏的日子我真过够了。若有来生,打死我也再不这么活啦。”
就在他流露出内心深处对家人的一丝愧疚时,他是否想到那些无辜受害者的妻儿老小!
经侦查核实,于根柱先后盗窃数 10 起,仅起获小部分赃物价值就有 30 余万元,抢劫杀害 8 人,重伤 4 人。审讯结束时,预审员再次问:“你为什么要向警察开枪?”
“我知道我犯的罪不能饶了我,我想跑。可是那些警察,上边的往下冲,下边的往上跑,堵住我的路。我先开了一枪,告诉他们这是真枪,可没有一个躲的。过去只在电影电视上见过不怕死的,觉得那是假的,这回可撞着真的了。我就是为了求生。可他们每月挣三五百的,干吗这么玩命,值吗?”
预审员义正辞严:“谁不珍惜生命?人民警察的生命更是金不换!敢用生命和鲜血扞卫正义,换取社会安宁,值得!这一点,恐怕你永远不会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