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2)(2 / 2)

云中歌1:绿罗裙 桐华 2381 字 1个月前

马车内的侍女跌跌撞撞地爬下马车,大嚷道:“我家小姐的马你们都敢杀,赶紧回家准备后事吧!公主见了我家小姐都是客客气气……”看到刘病已正拽着小姐的马鞭,侍女不能相信地指着刘病已,“呀!你还敢拽小姐的马鞭?”

刘病已毫不在乎地笑看向侍女,侍女被刘病已的狂妄大胆震惊得手直打哆嗦,“你……你……你完了!你完了!夫人会杀了你,会……会灭了你九族。阿顺,你回府去叫人,这里我保护小姐,看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

那个小姐拽了几下马鞭,冷声斥责:“放手!”

刘病已笑放开了马鞭,“此事我家小妹的确有错,可小姐在街上纵马飞驰也说不过去。情急下杀了小姐的马,是我的错,我会赔马给小姐,还望小姐原谅。”

女子冷哼:“赔?你赔得起吗?这两匹马是陛下赏赐的汗血宝马,杀了你们全家也赔不起。”

侍女一瘸一拐地走过来,也大叫着说:“汗血宝马呀!当年先皇用同样大小、黄金打造的马都换不来一匹,最后发兵二十万才得了汗血宝马,你以为是什么东西?你恐怕连汗血宝马的名字都没有听过,可不是你家后院随随便便的一匹马……”

刘病已言语间处处谦让,女子却咄咄逼人,云歌心情本就不好,此时也满肚子火,“不就是两匹汗血宝马吗?还不是最好的。最好的汗血宝马是大宛的五色母马和贰师城山上的野马杂交后的第一代。听闻大宛当年给大汉进贡了千匹汗血宝马,这两匹应该是它们的后代,血脉早已不纯,有什么稀罕?有什么赔不起的?”

女子气结,一挥鞭子打向云歌,“好大的口气!长安城里何时竟有了个这么猖狂的人?”

刘病已想拽云歌躲开,云歌却是不退反进,劈手握住了马鞭,“有理者何需畏缩?事情本就各有一半的错,小姐却动辄就要出手伤人,即使这理说到你们大汉皇帝跟前,我也这么猖狂。”

女子自小到大,从来都是他人对她曲意奉承,第一次遭受如此羞辱,气怒下,一边狠拽着马鞭,一边想挥手打云歌,“我今日就是要打你,又怎样?即使到了皇帝面前,我也照打不误,看谁敢拦我?”

云歌虽是三脚猫的功夫,可应付这个大家小姐却绰绰有余,只一只手,已经将女子戏弄得团团转。

侍女看形势不对,对车夫打了眼色,跑得飞快地回府去搬救兵。车夫是个老实人,又有些结巴,期期艾艾地叫:“姑……姑娘,这……这可是霍……霍……”越急越说不出话。

刘病已闻言,想到女子先前所说的话,猜到女子身份,面色微变,忙对云歌说:“云歌,快放手!”

云歌闻言,嘴角抿了丝狡慧的笑,猛然松脱了手。

女子正拼足了力气想抽出马鞭,云歌突然松劲,她一下后仰,踉跄退了几步,砰然摔坐在地上,马鞭梢回旋,反把她的胳膊狠狠打了一下。

云歌大笑,看刘病已皱眉,她吐了吐舌头,对刘病已说:“你让我放手的。”

刘病已想扶女子起来。

女子又羞又气又怒,甩开了刘病已的手,眼泪直在眼眶里面打转,却被她硬生生地逼了回去,只一声不吭地恨盯着云歌。

刘病已叹气,这个梁子结大了,可不好解决。

正在思量对策,孟珏突然出现,从暗影中慢慢走到光亮处,如踩着月光而来,一袭青衣翩然出尘。

他走到女子身侧,蹲了下来,“成君,你怎么在这里?我送你回去。”

霍成君忍着的泪,一下就掉了出来,半依着孟珏,垂泪道:“那个野丫头……杀了我的马,还……”

孟珏扶着霍成君站起,“她的确是个野丫头,回头我会好好说她,你想骂想打都随便,今日我先送你回去。只是你们也算旧识,怎么对面都不认识呢?”

云歌和霍成君闻言都看向对方。

云歌仔细瞧了会儿,才认出这个女子就是购买了隐席的另外一个评判。

云歌先前在娼妓坊上的妆都是便宜货,因为眼泪,妆容化开,脸上红红黑黑,如同花猫,很难看清楚真面貌。而霍成君上次是女扮男装,现在女子打扮,云歌自然也没有认出她。

自从相识,孟珏对霍成君一直不冷不热,似近似远。这是第一次软语温存,霍成君虽满腔怒气,可在孟珏的半劝半哄下,终是怒气稍平,任由孟珏送她回了霍府。

刘病已见他们离去,方暗暗舒了口气。

云歌却脸色阴沉了下来,埋着头大步而走,一句话不说。

刘病已陪着她走了会儿,看她仍然板着脸,犹豫了下,说:“刚才那个女子叫霍成君,是霍光和霍夫人最疼的女儿。霍夫人的行事,你应该也听闻过一点,一品大员车丞相的女婿少府徐仁,因为开罪了霍夫人的弟弟,惨死在狱中。刚才霍府的丫头说连公主见了她家小姐也要客客气气,绝非吹嘘,霍成君在长安,比真正的公主更像公主。若非孟珏化解,这件事情只怕难以善了。”

云歌的气慢慢平息了几分,什么公主不公主,其实她根本不怕,大不了拍拍屁股逃出大汉,可是有两个字叫“株连”,大哥、许姐姐、七里香……

云歌低声说:“是我鲁莽了。他即使和霍成君有交情,也不该说什么‘回头你想骂想打都随便’。”

刘病已笑:“原来是为了这个生气。孟珏的话表面全向着霍成君,可你仔细想想,这话说得谁疏谁远?孩子和人打了架,父母当着人面骂的肯定都是自己孩子。”

云歌想了瞬,又开心起来,笑对刘病已说:“大哥,对不起,差点闯了大祸。”

刘病已看着云歌,想要忍却实在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你别生气,我已经忍了很久了,你脸上的颜色可以开染料铺子了。”

云歌抹了把脸,一看手上,又是红又是黑,果然精彩,“都是那个老妖精,她给我脸上乱抹一阵。”

刘病已想起云歌先前的哭语,问道:“你说有人欺负你,谁欺负你了?”

云歌沉默。一个鬼祟的藩王!还有……还有……孟珏!?想到在娼妓坊内发生的一切,她的脸又烧起来。

“云歌,你想什么呢?怎么不说话?”

“我,我没想什么。其实不是大事,我就是,就是想哭了。”

刘病已笑了笑,未再继续追问,“云歌,大哥虽然只是长安城内的一个小混混,很多事情都帮不了你,可听听委屈的耳朵还是有的。”

云歌用力点头,“我知道,大哥。不过大哥可不是小混混,而是……大混混!也不是只有一双耳朵,还有能救我的手,能让我哭的……”云歌看到刘病已衣襟的颜色,不好意思地笑起来。

唯有平常心相待,既不轻视,也不同情,才会用“混混”来和他开玩笑,甚至语气中隐有骄傲。其实不相干的人的轻视,他根本不会介意,他更怕看到的是关心他的人的同情怜惜。

暗夜中,一张大花脸的笑容实在说不上可爱,刘病已却觉得心中有暖意流过。

不禁伸手在云歌头上乱揉了几下,把云歌的头发揉得毛茸茸,蓬松松。

这下,云歌可真成了大花猫。

云歌几分郁闷、几分亲切地摸着自己的头。

亲切的是刘病已和三哥一样,都喜欢把她弄成个丑八怪。郁闷的是她发觉自己居然会很享受被他欺负,还会觉得很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