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蒋希光这个人情商极低,办事能力极差,按照我的经验,通常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经他手之后,都会变得极为复杂。到这种地方交材料,都是能少说就少说,说的越多就越容易有问题,他们审核材料时发现哪里有问题了你再回答,而且尽量以最精炼的语言表达,不要让人家产生怀疑。他第一次进去交材料,就说把那个“故事”给人家讲了几遍,第二次再去交材料,说又给好几个人讲“故事”。谁爱听你什么故事,人家只关心这个房子是不是2016年买的,会不会存在诈骗、阴阳合同等行为,说得越多人家越会认为这里是不是有问题,最后才会又要网签合同(通知中未提到的材料,应该是学校为了佐证房屋属性才会单独索要)。
第二,第一次人家让补材料的时候,怎么不问清楚还需要再补交什么别的材料,第二次进去人家又让提供蒋希光的户口页,这种地方你如果不多问几句,人家才不会告诉你还需要交什么,下次你再去人家又说少这个少那个的,所以多问没坏处。
第三,既然自己想要当这个监护人,就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不要抱怨,不要怕麻烦。以前都是我这个仆人伺候,如果不是离婚,这种事情肯定都得我来做,按照栾兆红的话说:“希光啊,你只需要照顾好你自己就行了。”大爷当惯了,自然遇到点事儿就怨声载道。
我不愿再当仆人,他还得反过来说我作,然后赖我非要跟他离婚才会导致现在这么多麻烦。可是你怎么不说你们当初那么急切的非要把我名字从房产证上去掉,离婚当天就要去公证处证明房子是你一个人的,最可笑的是自己一个人办不了这事儿,一大家子人还得出一个帮手去看着,以防生变,一个大老爷们还不如我一个女人。去掉我名字这件事儿等明书上了小学后再去办也不迟呀,至少可以保证明书排位靠前,属于有房有户的呀。这群人格局还是太小!
所以这些关乎到他们自身利益的事情,绝对会优先解决,至于孩子在哪上幼儿园、小学相比于自身利益只能靠后排。经历了这些事情后,我终于看清他们的本来面目了,可惜你在他们的培育下长大,自然会被他们洗脑,以后等你长大,无论你有多么憎恨我,我都不会怪你,毕竟我知道事实真相,但是你并不知情。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这些事情都记录下来,若干年后如果你能看到,自己判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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