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萨略微整理了一下思绪,在奥利维亚期待的目光下,开口作答。
李丽萨说:“如同我一开始和你说的那样,当保罗在中国的时候,他表现的非常好,具有迷惑性。这是我为什么和保罗结婚的原因。那个时候,我以为找到了可以依靠一生的人。
我父母并没有到美国来生活,所以我父母并没有看到保罗在美国的这一面。我父母对保罗的印象,还停留在当初他在中国表现良好的时候。
而不论我的年龄有多大,在我父母的心中,永远都是小孩子。
小孩子,因为年龄幼小,没有积累一定的社会经验,在做出对自己人生重大决定的时候,往往考虑不到严重的后果,而容易草率的做出错误的决定。所以小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需要成人的监督,管教,有时甚至是干涉,以确保小孩子未来的发展方向是符合社会对一个负责任的成年人的预期的。
我父母是抚养我长大的。所以在我父母的心中,我永远都是他们的小孩子。
他们忽略了我已经成长为一个能为自己负责任的成年人的事实。他们并没有跟着我成长而成长。他们还认为我是一个不能为自己未来负责任的小孩子。
所以他们认为,做为我的父母,爱我的方式,就是他们需要继续监督我的言行,以确保我的言行举止和他们的预期完全一致。
如果我的言行举止和他们的预期不一致,他们会采取严格管教的措施来纠正我的言行举止,以期达到他们预期的效果。
如果遇到我和他们观点不一致的时候,尤其是做决定的时候,他们会依据他们自己的经验,完全忽略掉我的经验,因为我的经验在他们的眼里都是不可信和不成熟的,并且采取强硬的干涉手段来介入到我的事情中,为我做决定,让事情未来的走向完全符合他们的预期,而不是我的预期。
最重要的是,在他们的心目中,我并不是李拉拉的妈妈,我和李拉拉处于同样的地位,都是不成熟的孩子。
所以在他们的心目中,孩子是不能照顾孩子的。
他们并没有抚养保罗。
当他们认识保罗的时候,保罗就是以一个成熟的成年人的身份和他们交往。更何况,保罗的年龄和他们相差不大。所以在我父母的心中,合适的照顾李拉拉的成年人只有一个,那就是保罗。他们没有其他的选择。
我承认,我父母的这种对待我的观点和态度是不正确的。
但是这在中国,却是常态。
和我一样大的同龄人,很多人都对父母对于自己的不合时宜的干涉和自作主张相抵触。
父母这一辈是无法改变的。
能改变的只能是我自己。
所以我自己的事情,对父母三缄其口,这样父母就没有办法进行干涉。
但是我父母因为爱我,他们的责任感促使他们必须要干涉我的事情,因为这是他们熟悉的唯一表达爱意的方式。
所以当保罗和他们联系的时候,他们愿意绕过我,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完全相信保罗的一面之词,和保罗达成协议。
不知道我这样的回答,你可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