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嫂做了佛跳墙,她说你最喜欢吃这个,所以就带了些给你!”
唐筝说着,朝着休息区走去。拧开饭煲的盖子,热气和香气一同冒出来。
饭煲的保温性能好得出奇,唐筝将菜盛到了碗里,仍旧觉着有些烫手。她用一把白色的搪瓷勺子,轻轻翻搅着散热。
厉御风从洗手间洗完手,出来时,就看到她坐在沙发上,小心翼翼地捧着碗,轻轻吹气散热。
他笑了笑,朝着她走过去,说:“老远就闻到香味了,是吴嫂的手艺。”
说着,伸手接过碗来。
唐筝双手托着下巴,默默看着他吃,正有些走神时,眼前忽然有什么东西晃过来,是厉御风喂过来的一小块鲍鱼。
她下意识地摇头:“我吃过饭来的……”
“再吃一块也没关系”,厉御风看着她微笑:“只是一小块而已,又不会长胖!”
唐筝便张开嘴,小鸟似的,将那块小鲍鱼吞进口中。
厉御风这才开始吃自己的,问:“今天上午都干什么了?”
“也没干什么,和每天都差不多……”
反正即使那种简单到枯燥的少奶奶生活,周而复始,乏善可陈。
厉御风慢慢吃着自己的东西,忽然道:“等我吃完了,带你去公司走走吧。你之前都没来过呢,参观一下。”
唐筝:“参观公司干什么?”
厉御风笑着问:“真的没有来公司上班的打算?”
唐筝想了想,还是摇摇头:“算了吧。”
瑞士这边的大型跨国公司,和唐氏集团肯定有诸多不一样的地方,她还需要从头学起,怪麻烦的——
说来也怪,以前她还算是个挺聪明好学的人,来瑞士之后就变懒惰了。
而且,以后若是每天都呆在家里,无所事事,被人养着的话,似乎也没有那么糟糕。
养尊处优的少奶奶生活,只要放平心态,也是可以过下去的。
唐筝甚至还反复检讨了一下自己:做人不能不知感恩,也不能太过于白眼狼,更不能因为厉御风的一点点不好,就否定了他之前为自己做过的所有。
更何况,与其在监狱里备受欺凌,出狱后也没有翻身的本事,唐筝宁愿遇到他,被他逼着来苏黎世,过着养尊处优,受人敬仰的生活!
外公也曾经教导过她: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
她想到了什么,又笑着道:“我不和你抢饭碗,免得教会徒弟,饿死师父!”
厉御风听了,便朝着她抬了抬手中的碗:“那我应该感谢唐小姐,不但没有和我抢饭碗,反而赐了我今天的午饭。”
唐筝随之一笑,没有说什么。
午饭后,厉御风要去视察工厂,唐筝拎着空空的保温桶,坐车回家。
回去时,路过一家不错的甜品店。
唐筝叫停了车子,独自一人下车去买东西。
甜品店的装修很不错,典型的北欧式装修,简约优雅。而这家甜品店,主要还是以堂食为主。
唐筝进去之后,还没等点单,就在靠窗位置上,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
厉南浔!
厉南浔穿着一条最新款的小裙子,坐在相对靠近角落的位置,正在和一个白人男子谈笑风生——
只是那个白人背对着唐筝,一时间倒是没法看清他的面孔。
正犹豫着不知道该不该走时,另一边,厉南浔已经看到了她,甚至主动起身和她打招呼,亲热地喊道:“筝筝姐……”
被她这么一开口,坐在她对面的白人男子也就趁势回过头来。
唐筝也借此看清楚他的面孔,正是之前在party上遇到,搭讪她的男人,苏伊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