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短短几天时间,叶青桑的法文水准已经足够日常交流了。
甚至在唐筝和厉御风进门时,她还用法文跟他们打了声招呼。
唐筝笑着用法文回应了句,然后才走到她身边,挨着她在沙发上坐下来:“最近怎么样?纪总呢?没有来陪你?”
叶青桑摇摇头,说:“他今天有会要开!”
厉御风和她打了声招呼,借口出去抽根烟,便离开了。
闺蜜之间的话题,难免绕开男人。他在的话,恐怕她们无法开口,连聊天的兴致也没有了。
果不其然,男人的身影刚刚消失在门口,叶青桑立即拉过唐筝的手来,上下打量着她:“你没事吧?我听纪圣泽说,你让一个恶棍给……”
虽然纪圣泽一直安慰她,说唐筝没有事情,但是她总是没法放心。
“放心吧,我好着呢”,唐筝微笑:“纪总去得及时,所以没出什么事儿——要是当真出了事儿,我哪有心思过来看你?早就躲起来哭了好嘛?”
叶青桑听了,心下稍安,随后又说道:“那这件事儿,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尤其是厉家,最好是只有你和厉总知道。”
听说厉家是大族,群居在一起,人多口杂。
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还是保密为好。
唐筝点点头:“嗯,我知道!”
她说完,又问:“你呢?”
“我什么?”
叶青桑眨眨眼睛,明知故问:“我不是一直在住院复健么?”
唐筝:“我问的是你和纪总!”
叶青桑:“……不知道!”
这三个字,倒是她的心里话。
一直到现在,叶青桑心里都是迷茫的,不知道该如何做。
“我当初来苏黎世,是没有办法”,叶青桑抿了下唇,又说:“钟翊的性格我了解,只有这样,我才能彻底和她断绝关系……”
要么她死,就像是五年前一样,留下一封遗书去自杀;
要么像现在这样,她另有所属,他才能够明白:原来两人之间,已经再没有回旋的余地!
“我想等过段时间,腿好一些,就出去走走!”
叶青桑说:“或者,再找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
她在这里治疗,花费不少,将来是要还给纪圣泽的。
她自己的那点积蓄是不够的,剩下的只能慢慢去赚,尽量多还一点。所以她努力学习法语,尽快地让自己适应这里的环境,就是为了在腿好之后,可以堂而皇之地生活。
她的后一句话,唐筝倒是很赞同:“嗯,这样也可以。工作的事儿,我可以帮忙……”
有了工作,人就不会胡思乱想,生活也会充实很多——
当然,叶青桑的这种种打算,纪圣泽是不知道的。
他也不需要知道,因为他已经给叶青桑安排好了未来:她只要好好养病,好好做复健,然后嫁给他就好了。
作为纪太太,是不必考虑赚钱还债这种问题的,她只要好好保养自己,闲时逛逛街插插花就行了。
对于自己喜欢的女人,纪圣泽一向是出奇的宽容!
晚上,厉御风在酒店订了位置请吃饭,算是对他之前的答谢——
其实按照两人的关系,根本用不到这些。但是纪圣泽想起叶青桑来苏黎世已经很久了,一直待在医院,都没有出去过,便一口应下来,随后立即开车去医院接人。
叶青桑一直在坐轮椅,不太想去:“太麻烦了……”
“不麻烦!”
纪圣泽说着,反问:“哪里麻烦了,只是带你出去吃个饭而已!”
说着,从袋子里拿了一条白色的秋裙来,放在她身上,说:“唐筝也去,大家一起热闹一下。先把裙子换了,我在这儿等你!”
裙子很漂亮,是叶青桑很喜欢的白颜色。
护工帮她将后面的拉链拉好,她换好裙子,将一头长发在脑后盘了个丸子。小脸上没有化妆,看上去素面朝天——
不是不想画,而是没有化妆品!
她来苏黎世时,根本就没有带上这些东西。而且一直病着,住在医院里,也根本用不到。
没有口红,一张脸显得有些苍白,没什么生气。
她对着镜子,正琢磨着要不要问唐筝借一支时,门口传来纪圣泽的声音:“小桑,你换好了么?”
叶青桑还以为众人都在等着自己,连忙应承了声:“换好了……”
没被打开了窄窄一条缝隙,一个小小的口红套盒伸了进来:“买给你的——之前忘了拿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