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断电话,唐筝转过头,看着落地窗外的蓝天白云。
天气很好,很适合--谈恋爱,或者是约会。
唐筝思索了一阵,随机拿起手机来,拨通了厉御风的手机号码。
铃声响了几下,耳边传来男人的声音:“喂,筝筝。”
“晚上一起出去吃个饭吧”,唐筝说完,又补充了一句:“我今天--不加班,准时下班!”
厉御风:“明白!”
唐小姐都主动打电话邀约了,他当然也不是那种不解风情的人。
于是,挂断电话之后,厉御风看了眼挂钟上的时间,随即到浴室里去洗了个澡,之后又去了衣帽间。
唐小姐早上上班时,穿着的是一条酒红色的修身长裙。所以他给自己搭配了一套永远不会出错的纯黑色手工西装,另外搭配了一条酒红色领带,刚好配她的裙子。
开车出门后,先去花店买了一束火红色的玫瑰。花店有赠送的小卡片,他握着笔,垂眸思索了半天,也不知道该写些什么。
店员似乎是看他可怜,所以给他提供了一些参考。可是都是一些模板,厉御风不喜欢,最后自己在上面写了一行小字:[永远都我们,是我唯一的信仰!]
写完,觉得句子还不错,可是字迹不够好看。索性又向店员要了好几张卡片,重复写了好几次,才挑着最满意的一张,放到了花间。
昨晚这一切,时间已经差不多了。
厉御风把花小心翼翼的放到副驾驶上,这才开车朝着唐氏集团大楼驶去。
大厦门前最显眼的位置上,停着一车一人,任谁路过,都会忍不住多看两眼:限量款的宾利车很炫酷,而站在宾利车旁边的男人,更是丰神俊朗,气宇非凡。
四点半,唐筝准时拎着包包出门。
才走出公司的旋转门,就看到了门口那道靓丽的风景线。
这个男人长得实在是好看,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仿佛也能招蜂引蝶似的。
他朝着唐筝微微笑,随即伸手拉开了副驾驶,一束火红的玫瑰,跃然眼前。
就知道,这个男人最大的优点就是上道儿,一点就透,甚至还能举一反三。
唐筝加快脚步,高跟鞋在大理石的台阶上踏出了一阵乱响。她快步走到他跟前,丝毫没有顾忌周边人的目光,便和他轻轻相拥了下,之后才抱起那束花来,坐到了副驾驶上。
粉红色的卡片树在花间,男人遒劲有力的字体,也格外醒目。
永远的我们,我们的永远--
唐筝轻声一笑,将那枚小卡片拿了下来,小心翼翼的收藏进了自己的钱包里,她想一辈子珍藏起来。
两人先去吃了一顿法式大餐,随后去附近的商业街,去逛街边的小店。
春秋两季是放风筝的季节,不少店铺门口都已经把风筝摆了出来,像一幅幅画一样,陈列在橱窗上。
厉御风这次买了一对儿,两人一人一个,拿在手里。
“过几天,挑一个天气好,有风的时候,把风筝给放掉”,厉御风说着,绕了绕风筝线,又拿去和唐筝手上的风筝碰了碰,说:“两支风筝的线缠在一起,就能一起飞,不分离!”
唐筝笑着看他一眼:“好像是小言里的情节!”
厉御风倒不否认:“是啊,以前一直以为,只有初高中的小孩子,才喜欢这种事情……”
后来自己当真恋爱了,才明白:心中有了那个人的时候,会下意识的将她纳入自己的生活。任何美好的事物,都想和她去分享,甚至连家里的餐具摆件儿,都开始喜欢成双入对的。
“我也很喜欢!”
唐筝说。
作为从十几岁开始,就被言情小说各种熏陶的她,比厉御风更加在意和沉迷于这些甜甜蜜蜜的小细节。
商业街的尽头是一家童装店,门口就挂着一条浅粉色公主裙。层层叠叠的纱,像是绽开的花朵--
厉御风每次看到漂亮的小裙子,都觉得自己缺一个女儿。
一个粉雕玉琢,漂漂亮亮的小女儿。
“真漂亮”,他下意识的伸手摸了一下,随即去问唐筝:“买一条吧。”
唐筝失笑:“你穿吗?你要是穿的话,可以买一条哦!”
厉御风咬牙:“我穿就我穿!”
于是,收银台走一圈,厉御风的手里又多了个纸袋子。
唐筝乐不可支:“说过的话就不要反悔,你说了你要穿的!”
厉御风瞥她一眼:“放心,不会反悔的!”
他搂着她,走到洲际酒店门口时,下意识的放慢了脚步:“最近和妙妙通电话了吗?”
“前天聊了会儿”,唐筝忍不住看他一眼:“怎么突然问这个?”
厉御风微微笑了:“想不想要一个--跟妙妙一样可爱的小女儿?”
唐筝忽而抬头,看到酒店的招牌,忍不住咬牙切齿:“厉御风,你可真会算计!”
她明明只想跟他约了会,他却要跟她一起造娃!
另一边,厉御风已经搂住她的肩膀,牢牢裹挟着她进了酒店,直接奔向了贵宾通道,去往他的长包房!
小女儿会有的,一起都会有的!
对此,厉御风信心满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