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回有些好奇的问道:“那到底是什么犬,我看鼠群的反应似乎异常惊惧。”
阿鼠答道:“我只远远见过一次那种烈犬,大概有……”
他起身,跳着抬手在墙边比划了一下。
“大概有这么高。”
根据阿鼠比划的高度,刘回估计烈犬的肩高大致有六尺,也就是自己胸口偏下的位置,正常人类身高的高度……这绝对不是什么正常的犬类。
“牙可能有这么长。”阿鼠的右手放在左臂臂弯处说道。“浑身没有毛,长满了难看的疙瘩,眼睛血红血红的,跑起来非常快,而且特别凶恶,被这种烈犬抓住的偷渡者没有一个活下来的,都会被它吃的骨渣都不剩。”
“下水道里有很多这种烈犬吗?”
阿鼠点头:“城主在城外的下水道里放养了很多这种烈犬,除了城主的护卫,它们不听任何人的命令,吃饱肚子、喝足了鲜血,这些烈犬才会回到特定的位置休息。”
“看样子,下水道就是那些烈犬的猎场了。”
“差不多吧,我亲眼看到过偷渡者被撕成碎片,它们还会猎杀下水道里个头稍大些的动物。如果它们遇上打不过的猎物,还会嚎叫唤来同伴帮忙,非常难对付。”
刘回突然笑着看向阿鼠,问道:“你没骗我吧?”
阿鼠赶紧摆手道:“怎么会,我说的都是真的。不信的话,待会你可以去看脚印,有这么大个!”
狗爪印确实很大,刘回将手放上去对比了下,爪印大小几乎赶上了自己的手掌。
“吱吱!”
“吱吱!”
煤球站在阿鼠的肩头,与跑回来的小老鼠交流了几声。
阿鼠说道:“安大哥,烈犬暂时已经不会回来了,我们赶紧出发。”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