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们同居,他很少回前公司及前住所,也就很难再吃到那边楼下大爷卖的臭豆腐。由于他提过许多次,我便专程陪他回去买。可是大爷出摊的时间不固定,位置也在前后门和街口随意变换。P认为他的做法就是那种江湖高手,臭于无形,卖豆腐只为逍遥自在而不在乎金钱,不过我猜测大爷只是怕城管来所以不太敢固定于一个地方。
我们去了三次,第三次终于在后门找到了大爷。他还记得P,问怎么这么久没来了,给P的碗里顺便多放了两块豆腐。P开心得不行,告诉大爷自己谈恋爱、换工作了,又给那锅臭豆腐诚挚道歉,“我真的好惦记你们。”
实话讲,那一刻站在旁边,我觉得自己像抢走P的第三者。
回去之后P不舍得吃打包回家的臭豆腐,一块块完整地装进保鲜盒里。晚上我提出亲密一下,反倒提醒他去和那盒臭豆腐亲密一下,自己跑到餐厅去吃了。
说得夸张些,臭豆腐仿佛是P的白月光。听起来离谱,但是我为此与臭豆腐争等级的做法现在想来更是离谱。
不瞒各位用户,我大概是脑子不清醒,问他:“我和臭豆腐哪个是你等级里的第一名?”
他没有迟疑,说第一名当然是你,紧接着他反问我为什么要和臭豆腐做等级比较:“你是人,它们只是超级无敌好吃的臭豆腐啊,它们是食物,不会和你比的。”
我回答不上来,噎了几秒。这时,被当作笨蛋的好处就体现出来了,P主动替我想出理由:“我知道了,你是不是也想试试超级无敌好吃是什么味道,但是不好意思找我要?”
我对路边摊向来处于无感也无心尝试的想法,可比起这,我更不想在对象面前承认某些情敌关系。我只得点点头,快速夹起一块就往嘴里放,三五口吞了下去。
不得不说,情敌的味道确实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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