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综其总总,楚遥岑必须死,而且必须现在就死。
老皇帝连夜写好密信,派人百里加急送给风凌谙。但是又想到殷迹晅说的,风凌谙和楚遥岑之间,很可能也有一些理不清的关系,风凌谙可能不会立即动手。所以为了保险起见,老皇帝又派了好几个杀手去南疆。
从皇城到南疆,用最快的马,途中不休息的话,只需三日便可抵达。再给这些杀手一天的时间杀掉楚遥岑,回来再用三天。也就是七日后,他绝对要看见楚遥岑的脑袋。
南疆。
楚遥岑的确是收到了殷迹晅给他的信,让他小心殷永旻的人会过来杀他,不过楚遥岑并没有把这个提醒当一回事。如今他还是像上次一样,住在风情万种的客栈老板娘线红的那个充满了机关的房间里,为了绝对保障他们的安全,整个客栈外头,都布满了影无踪养的各种蛊。
楚遥岑最近也跟影无踪学了不少东西。他原先以为蛊就是虫子,却不知道蛊还可以是泥土,是木头,是金银铜器。想他如此机敏,也中招过不少次,好在他医术高明,影无踪也并不想杀他,所以暂时还死不掉。
风凌谙来了之后,也住在这家客栈里,就在楚遥岑房间的隔壁。楚遥岑当时一见到风凌谙,就料定他是奉命来查他的了。不过楚遥岑也不在意,自己还没有开始做坏事呢,身正不怕影子斜。
风凌谙尽职尽责地盯了楚遥岑很久,并未发现他又任何不妥。而且当风凌谙知道楚遥岑拿出自己的银两在那个充满了瘴气、危险重重的高黎贡山中开路,而且这开好的路,并非是仅供他楚家人使用,而是所有人都可以用的时候,风凌谙还对楚遥岑产生了敬意。
男人的友谊建立的非常快,或志同道合,或年纪相当,或喝了几杯酒,反正只要是看对了眼,就会惺惺相惜,成为至交好友。他们二人便是如此。风凌谙发现,这个深藏不露的商人,不仅在政治上与他看法极为类似,而且他的为人,也真是令人意想不到。
他的身世,不管是不是鹿鸣的遗腹子,都注定是不俗的。他的母亲是一国公主,却甘愿做一个商户的小妾,不过好在,这个商户不是普通的商户,而是比普通商户稍微受人尊重一些的皇商。按理说,家财万贯的皇商的儿子,是养尊处优的,可是他却发现,楚遥岑并没有任何贵公子的特质。
那个十几岁大的孩子,总是在外头放各种蛊毒,楚遥岑好几次弄得脸色黑紫的回来,回来便自己找解药,自己解毒,实在无力了才会请求别人的帮忙,这种自立自强的性格,可不是一个富商的儿子该有的。那个孩子好像也是他楚家的下属,害了主子之后,开始每一次都很忐忑不安,不断向他道歉,可楚遥岑却每一个都是一笑了之,从不责罚他,然后过几天继续中蛊。这种温和谦逊的态度,更是一个做主子的人少有的。
最令风凌谙意想不到的是,楚遥岑骨子里的风趣,他总是能在不经意间将别人逗乐,就算是在别人伤心难过的时候,只要他在,便会立马又恢复积极的心态。他在军中多年,有一些很不好的戾气,但是与楚遥岑相处之后,也少了很多。这种人就像是一个太阳,自己毫不察觉,却总在照耀着别人。想他军中,若是有这样的人在,那就再也不怕打败仗的时候,士兵们会一蹶不振了。
今日楚遥岑似乎又中了什么蛊,此时正坐在院子里,那个叫影无踪的孩子拿着银针,对着楚遥岑的手臂,好像是想把这蛊从他的身体里挑出来。
那少年一脸的不耐烦,皱着眉头对楚遥岑道:“二爷,这是最后一次,下次你要是再去招惹那些虫子,我就不救你了!”
楚遥岑微微一笑,用另一只手拍了拍影无踪的脑袋,丝毫不生气,反而安慰他道:“好了,你不要担心我,我医术高超,不会有事的。”
影无踪一听楚遥岑这么说,就不干了,把针往他胳膊里一刺,道:“好啊,你医术高超,你自己把这虫子弄出来啊!”
楚遥岑被这突然一下针刺疼的直皱眉头,他一拍桌子,对影无踪道:“无踪,你怎么回事啊?我可是你爹的主子,你怎么能这么对我?”
影无踪毫不在意,道:“那你回去找我爹啊,我又没给你们楚家签卖身契,你又不是我的主子,哼~”
“你......”
风凌谙看这二人争吵,觉得着实可笑,便过去道:“遥岑,你又中了什么蛊?”
影无踪替他回答道:“这次不是蛊,是刚才二爷去看看路修的怎么样了,结果被山上的蜱虫盯上了。这种虫子可烦人了,看起来好像不咬人,一开始别人都不会注意得到,可是慢慢的他就会往人的身体里钻,钻进皮底下之后,就会吸血吃精,很可怕的。”
楚遥岑嘿嘿一笑,抬头对风凌谙道:“没想到这高黎贡山上的危险,简直是防不胜防,不过今日我被这蜱虫咬了也是好事,我已经派人去给那些修路的人们准备又密又结实的,可以防止蜱虫的衣服和面纱了。”
影无踪无奈道:“是啊,因此你又让那些人半天不做工了,你每次发现有什么危险的地方,就叫人家不做工,结果这工一直拖到现在,还在山脚徘徊,你是不是想修一辈子路啊?”
“那总不能放任不管吧?万一我楚家的请的人若是死了,那我还得赔钱呢。”楚遥岑一本正经地说道:“我这么抠,我舍得赔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