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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不知道这条街道在昨夜经历了什么。
当卖包子的王二卸下门板的时候,当即被眼前的残破景象惊得困意全无。
而在包子铺斜对面的茶棚下,已有一名俊秀少年在吃早茶。
这名悠闲地喝着早茶的少年正是程风。
昨夜他与金蛇婆婆好一场大战,神经一直如紧绷之弦,直到此时才敢稍稍放松一些。
只因洛阳城随意将天绝盟视作死敌,但对外而言,两家还是盟友,因此洛阳城绝不敢大肆铺张缉拿告示,否则便是公开向天绝盟宣战。
程风一口吞下一只汤包,暗自思量,“昨晚一战实在是侥幸,没想到金门世家竟还有金蛇婆婆这样的高手,不过我虽对他的武功一无所知,但好在她也犯了轻敌之心,下次再碰上绝不可给她出鞭的机会。”
就在程风沉思之际,一颗石子“噗通”一声被丢进了程风的面汤里,几滴汤汁溅在了程风脸上。
程风愤而抬头四顾,只见斜对面的街角旁,有一个手执弹弓的男童,正朝着程风招手。
这男童正是之前被程风救下的小毅,也是那场洪灾的幸存者之一。
程风留下一锭银子,起身转入街角。
两人虽然没说过话,但却已是熟人了。
程风还准备寒暄几句,不曾想小毅比他还急,率先开口道:“风哥哥,现在东方一枭的手下到处都在抓你,你怎么还敢上街?”
“我又不是老鼠,为什么不能上街?”程风笑了笑,“他们料定我不敢光明正大的在白天出来,所以这个时候反而是最安全的,是了,你找我有事吗?”
“是金姐姐叫我来找你的,她担心被那些坏人抓到,让我在城里打探一下消息。”
“让你打探消息?”
“你别小看我,我可是有很多朋友的,我们打探起消息来可不比那些大人差。”
程风一愣,这话倒也不错,毕竟大多数人都不会去防备一群只有十一二岁的孩子,偏偏小毅这孩子这么聪明,又这么早熟,将来大有前途。
“那你是怎么认识金姐姐的?”
“发过大水以后,我和爷爷靠官府救济过日子,后来爷爷死了,我就流浪到洛阳城,那次我饿晕在路边,是金姐姐救的我。”
听过小毅的遭遇,程风默然不语,他实在不知该说些什么,天知道在流落到洛阳城之前,这个孩子吃过多大的苦。
不过难能可贵的是,小毅并没有因为自身受过的苦难而怨天尤人,仍能保住一颗赤子之心,比沈浪这样的人强上太多了。
过了半晌,小毅平复了心情,才又开口道:“我其实也有一件事要拜托你。”
程风一怔,问道:“什么事?”
“城里最近有很多人莫名其妙的失踪了。”
“失踪?那你应该去报告有司,为何来找我?”
“那些官老爷才不会管我们这些人的死活呢,我去说了几次,他们都嘴上答应,一点行动也没有。”
“失踪的都是些什么人?”
“大多都是城南贫民窟里的,我朋友阿凯的爹爹就在前两天失踪了,当天我就去报案了,只是在回去的路上被马车撞了。”
“好,我知道了,这件事我会负责调查的,你可千万别再去报案了,我怀疑撞你的那辆马车是有人故意安排的。”
“嗯,我知道了,看到你好好的那我也就可以去跟金姐姐交差了。”
“我如果有事的话,可以去城南找你吗?”
“可以,你去了那里以后,随便跟那里的孩子说一句“东方一枭是狗杂种”,他就会带你找我了。”
“好的,我记住了,你先回去吧,路上小心。”
程风望向北面的天际,看来还是要再去那个地宫一探究竟。
……
金蛇婆婆本不姓金,她最早也并非金门世家之人。
金蛇婆婆本名叫佘诗曼,出生于中原与南疆交界处的苗寨,“诗曼”一词在她的家乡意为“美丽的姑娘”,而她也确实没有辜负这个名字,十六岁便已在南疆一带艳名远播。
香艳的鲜花都是带刺的,佘诗曼出生于苗寨,从小就习得一身高明毒术,最擅控蛇,后又加入南疆极富盛名的拜邪教,深造毒术的同时还习得一门“黄龙鞭法”。
二十六岁那年,因偷学拜邪教至高心法“拜邪神功”而被教徒追杀,逃至中原后被金门世家现任家主金世开收留,从此在金家深居简出,一晃便是二十年,期间收养两名义女金貂儿和金蝉儿,也是金巧妆从小敬重爱戴的长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