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问过自己很多次,我到底为什么爱你。”叶宁象是在自言自语。
“是因为你漂亮?也许吧,第一次我见你确实很有好感......可是,这毕竟不能长久啊是不是?后来,我知道你了解思叶,明白我的心思......这也许会让我对你心存感激,但生活又不是小说,作者爱上了解自己的读者这种事怎么可能?可我看见你为你爷爷的病变得憔悴,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很痛......真的,真的是自己的心脏那里很痛很痛,那种感觉我从来没有过......再后来,在京都,我和你一起去长城,去圆明园......那几天我真的很高兴。也许,那才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不是因为我是作家思叶或者是中医界的小祖师而志得意满,是发自心底的愉悦......大概就是在那个时候吧,我知道,没有理由,也不需要什么理由,我爱你,那就是我的一切......如果说一定要有一个理由的话......那就是你,因为是你,所以......你知不知道,在你成仙的那天,我喝醉了,平生第一次。那天,我哭得像个孩子......”
“......叶宁,我......”柯书冉眼中泛起了泪光,刚要说话,但叶宁的态度一下子变了。
“我是曾经爱过你,我曾经愿意为了你付出我的所有......但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叶宁语气突然变得冰冷,“过去的东西想要再追回来是不可能的,这一点我们都很清楚。现在你是你我是我,我们之间再没有什么了。如果说还有什么事情留下来的话,我很庆幸我们现在变成了敌人。......这至少比在时间长河中让自己的感情也变得苍白好得多。”
“......叶宁,你听我说,其实你......”
“不要说了!”叶宁有些暴躁地打断了柯书冉的话,“事情走到今天不能怪我,始皇陵中的事不是误会......哪怕是误会也好,到现在所有的一切都已经成了定局,没有办法改变了。你......好吧!看在我难得想起这么多往事的份上,这一次我放过你。你走吧。玉帝老儿的信我会看,但不管他说的是什么都无所谓,反正跟我没有什么关系。......你走吧。如果你不想死在我手上,那你就永远不要在我面前出现!你记住,不会再有第三次了。”
“叶宁,有些事情还是有改变的余地的,我也是刚刚知道,这场战争完全没有打下去的必要,其实你是......”
“不要说下去了!也许我没有改变什么,但这种不改变在时间的面前毫无意义,只有仇恨被凸出了。”
“你......何苦这么执着?”
“执着?是我执着吗?”叶宁凄然一笑,“如果我能够忘记师父、四师祖、莹玉、曹雪、钱何国......如果我能够把为我而死在天庭手上的兄弟们都放下的话,连我自己都会看不起我自己。我是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凡人,不是你们那些无情无欲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
“叶宁,就算是为了我,听我说好吗?”
“为了你?”叶宁仰天长啸,“好吧,我让你知道,如今在我心里你是什么。”
“在你心里我是什么?”
“是的。就算是当了神仙,也还记得你读过的书吧?......你曾经给我推荐过一本书你还记得吗?”
“......你说的是《永不凋谢的金蔷薇》?”
“好,你还记得。”叶宁把手伸进怀里,从心口前的口袋里掏出一个闪闪发光的东西,“这是我在出了始皇陵以后为你磨制的,就像书中说的一样,它非常精致,至少是我这个不怎么巧手的人所能做到的最好水平。你也许还记得,我曾经对你说过,‘我愿用终生的时间~为你打造一朵金蔷薇’。”
“我还记得。”柯书冉轻轻地说,“巴乌斯托夫斯基的《永不凋谢的金蔷薇》。故事中说,如果有人得到一朵金蔷薇,便会终生幸福。”
“是吗?沙梅用自己的后半生收集金店的灰尘,用灰尘中的金屑打造了一朵金蔷薇,可是,他到死也没能把它送到苏珊娜的手上。也许我比沙梅幸运,我可以把它送给你。”
柯书冉望着叶宁手中的金蔷薇,必须承认,金蔷薇的做工的确有些粗糙,但它闪烁着美丽的光泽,仿佛真的会带给人幸福。
叶宁叹了一口气:“当我们离开始皇陵以后,我就开始打造它了,我想用它向你说明白我的心意。你知道,我的手很笨,为了这朵金蔷薇,我花了太长的时间......可等我磨制好它的时候,你却成了仙,陆锋也跟着你去了天庭。我那时本来要扔了它,可被莹玉抢走了......我没有想到,莹玉是拿着它去追你,却在路上遇到了二郎神......当莹玉用化血大法带着它逃回灵妖界的时候,元神已经散了,连我也救不回来......你应该看得到,它的光泽是红色的,那是莹玉的血......这朵金蔷薇从那时候起就一直放在我的心口,足足五百年......现在,我终于可以把它给你了......它本来就因该属于你,相信司马也是这么想的。”
柯书冉眼中噙泪,颤抖着双手去接叶宁手中的金蔷薇,叶宁把金蔷薇拿在手上,脸上挂着冷笑。
“这......这是怎么回事!”柯书冉的脸一下子变得煞白,眼中的泪水终于落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