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边那户人家已经很多年没人住了,家里人都出去打工了。左边是王冤的父母住的地方,正对着,是一栋两层楼的房子,第二层是向珍情和王冤结婚了,才用彩钢瓦盖的,现在都没拿钱,赊账。
几人走进院里,便传来数声犬吠之声,像是叫着,主人我还没吃饭。三四条狗,有王冤自己的,也有别处跑来的。
难受,累,悲伤,气愤,各种情绪在各自心里转动。吃点饭吧,早点睡,明天还要去派出所。都没什么胃口和心情吃饭,王冤就只炒了一个菜,不过,唉……
真的是悲哀,那个菜居然都没炒熟,弄得本来就难受地心情,更增添了一声哀叹。饭是没心情吃了,洗洗脸,睡吧。
水晓波一时半会还睡不着,得想着明天怎么办。在路上,他才停向珍情把事情的经过仔细的讲了一遍。先前水晓玉没跟他说清楚,他以为是在现场把杨平抓住了的,结果不是。还有,案子也不是立的抢案,而是一般的明事纠纷。
水晓波越想越是复杂,如果是这样,那先前的说的那些都可以推翻。只要人没在现场,他杨平怎么说都行。还有警察居然可以说让被害人自己去找证据的话,那要是被害人死了,是不是你还要他活过来去找证据啊?
越想越觉得气愤,世界难道就是这个样子的?水晓波叹了口气,不久,浓浓地疲倦爬上双眼,他太累了……
第二天,向珍情带着项链和戒指的发票来到派出所,想着有了这些,你们该立抢劫案了吧。就像水晓波想的那样,没有当时逮着,人家怎么说都行,而法律是看证据的。
水晓波找到办案民警,就问了几件事。第一,向珍情头上的伤,是不是证明她被硬物打伤过?第二,她手指上的痕迹,是不是证明被人抢劫过,为什么就那一个指头受伤,其它都好好的?第三,为什么把摩托车让杨平骑走?它在案发现场,是不是可以算是赃物?为什么杨平说是他的就是他的,他有出示什么证明吗?最后一点,你让他骑走,是不是证明案子就是他做的?
水晓波说的头头是道,可得到的答复是。就是啊,杨平没有出示证明是他的车,但你们也没有出示证明说是你们的车啊。还有,向珍情和杨平之前就有财产没有弄清楚,加上在现场又没抓到人,怎么可以定为抢案呢?等等之类的话,从民警嘴里反驳给水晓波。
后者震惊了,这民警不像是公仆,倒像是杨平请的律师。水晓波只是以第三者的身份说这件事,想得到一个解释,或许这就是他的解释。真是……
真是没得说。最气的是,居然还拿向珍情和杨平离婚,房子没有分清楚来说事。那按照他的逻辑,是不是就算夫妻离了婚,只要还有财产没分清,就可以去抢,就可以去打。而且,他们都离婚,都各自又有了各自的家庭,可以把两件事混为一谈吗???
这样的争论是没有结果的,也没有任何作用。向珍情有伤,要去医院打点滴,而水晓波,王冤,还有詹强,则去了****局。
目的两个,一个是投诉那个说让向珍情自己找证据那人,已经看过照片,叫周博,就是那个给他们办案的民警。第二个,投诉官官相护,不给立抢案。
不过第二条站不住脚,杨平有关系不假,但你没看见也没证据啊。到了****局,一位中年妇女人大代表接待了水晓波三人,此时正是十八大,到处都在学习。
人大代表问他们投诉什么事?王冤老老实实不说话,詹强根本不知道说什么,水晓波看了看,用悲伤压住心里那一丝胆怯,坐到了人大代表面前。在普通人眼里,这些政府单位可是比较威严和吓人的,水晓波是普通人,他也害怕,但向珍情的事他没法逃避,毅然而上。
水晓波说,一旁的记录员记,人大代表听,许久,水晓波才把事情说完,然后在记录上写下自己的名字。人大代表看了看,随后,让水晓波他们去市公安局的****局,他们把这个事移交过去。
公安局就在****局的街对面,水晓波三人又到公安局的****局说了一遍,还去找了局长反应情况。局长没看见,副局长倒多,见到这个人家说是副局长,见到那个也说是副局长,弄的水晓波都头晕了。
最后,终于找到了一个管事的副局长。还是水晓波上前,把他的几个问题说了出来,但,还没等他说完,副局长把他叫停了,说你要听他说,他就是学法律的,**律他比你懂,一切要讲证据,我们都会调查的。
好吧,在人民的公仆面前,人民还是听话点比较好。水晓波很说冠冕堂皇四个字,但他却不得不让自己相信,也只能相信,如果你连公仆都不相信,你还可以相信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