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揉皱的被单揉得更皱,她辗转反侧让衣服更加凌乱,她闭上眼,伸出五指,试图用空气模拟出曾经温柔缱绻的触感。
她发烧了,体温很高,连站都没办法站起来。
她用尽全力,才拨通了楼下超市的电话,小哥把外卖提上楼时,一眼就发现了不对劲。
“你怎么了?要不要去医院?”
“不需要。”
她用力关上门,随后坐倒在地上。
她突然非常无助,不是因为自己生病而无助,而是因为她突然想到,在不知何方的陈涯,此时也许已经见了形形色色的人类,和不同的女人发生了交集。
而她完全无法掌控,只能固执地相信,自己能等到他回来。
在床上躺了两天,烧退了,病好了大半,身体仍然虚弱。
她缓慢走到茶几前,客厅比起生病前,倒好像焕然一新般,有了全新的感觉。
她拿起《霍乱时期的爱情》,用手触摸扉页上陈涯留下的笔记。
陈涯写的这句话,也是书中的一句话,那是一个女人说的:
“说到底,爱情是一种本能,要么第一次就会,要么就一辈子也不会。”
以前她不太懂这句话,现在她在懵懂中似乎有些明白:与人相处才需要学习,但爱一个人不需要学习,与生俱来。
说起来《霍乱时期的爱情》,讲的也是一个关于等待的故事。
那个男人为了爱情,等了那个女人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
从他爱上她的那一瞬间起,他就将这份爱情,如同信仰一般坚持了一辈子。
不需要问好处是什么,也不用怀疑为什么要这么做,这就是信仰。
柳如烟觉得,自己的爱,就是信仰,即使在别人看来愚蠢透顶。
她翻开垫在书本下方的稿纸,一页一页,上面写满了对陈涯的回忆。
那是她用来保护记忆的方式,每天写一点和他的回忆,每天看一遍,这样,就能将他更加深深印在心里。
最近这几天,她心中一直有一种某些东西将要破壳而出的感觉。
忽然间,她有所明悟,就好像人生所有精力,忽然之间被一根线连接在一起,拼凑出了一个完整的形状。
她拿起笔,按在纸上,顿了顿,随后,写下一行字:
《越位同居》。
接着,她想了想,又写到:
“故事要从风信子盛开的季节说起……”
……
三月份的某个清晨,柳如烟突然注意到,陈涯送她的那盆风信子,叶子已经垂下去好久了。
不知不觉,又到了风信子盛开的季节。
可是老师的风信子并没有盛开。
她带上手套,没用多少力,就连同根部,一起把那株可怜的植物拔了起来。
它毫无疑问已经死掉了,根部也烂掉了。
就在这个时候,房门开了,陈涯推门进来了。
柳如烟思考过很多种他和她重逢的场景,但丝毫没有料到,自己在见到他时,身上系着围裙,手里拿着一株烂掉的风信子。
一个拥有黑色长发的少女,从陈涯背后走出来,看到柳如烟后,皱了皱鼻子,用生硬的汉语说:
“这就是你一定要见的女子?”
陈涯此时只顾着看柳如烟,忙里偷闲中点了点头。
那个黑长直女生走到柳如烟面前,佯装气势汹汹地叉腰,似乎想要比拼资历,同时也是打探消息,在脑海里搜刮了半天词汇,才问道:
“你和涯,爱了有多久啊?”
她如同《霍乱时期的爱情》里主角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般,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每个日日夜夜(如果她也有那么久的话),一直准备好了答案:
“一生一世。”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