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两人一起在外面吃着面。
“师父,今天那个老人只是肺癌初期,我感觉自己有把握能治好的,您为什么让他去大医院了?”
吃面的时候,永不弃还在纠结那会的一个病人。
“我本打算吃完再给你详细说一说的,既然你现在提了,那就谈谈吧。”
擦了擦嘴,秦天说道。
“我之前给你说过什么?看病,要综合全面的去考虑,按照我的估计,那个老人应该是你遇到的第一个癌症患者,所以让你本质的忽略了一些东西,全部的心思都集中在了癌症上面。”
永不弃认真的听着,此时疑惑道。
“他身体其他部位没有问题啊?”
秦天拿起筷子,一滴一滴的面汤向着碗里落去。
“血液呢?”
啊?永不弃愣了一下,旋即整个人都蔫了下来。
“那个老人有血液遗传病,他的肺癌有两个诱因,一个是长期在空气质量极差的环境中生活,另一个,就是跟着血液遗传病有关系了。癌症初期对于现在的医学来讲,基本不算是什么事情,但是配上一个血液遗传病,那就有很多未知存在了。”
见徒弟被打击的有些投不起头,秦天急忙安慰道。
“你才刚刚起步,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否则为什么要不断的学习和实践呢?这样一件事情如果就让你有些心灰意冷,那往后遇到更加困难的情况,你的心理怎么去承受。”
过了一会,永不弃抬起了头,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
“嗯嗯,师父,我知道自己的错误了,以后一定注意,然后改正。”
“呵呵,这还差不多。”
不到万不得已,秦天是不会出手的,因为这家良医堂是永不弃在坐诊,有多大的能耐,就看多大的病,况且那个老人的情况,去了大医院,不出现那几种最差的情况,都是能被治好的。
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永不弃发现了老人癌症初期的事实,也已经是一种很大的帮助了,否则继续拖下去,到了中期或者后期,基本就没戏了。
现在秦天有了里希医经,癌症对于他而言,跟玩一样,但他不打算展示,因为那样一来,整个社会的秩序就被打乱了。
你可以想象一下,一旦世界上所有人知道,在某个地方,有个人连癌症晚期甚至扩散到无药可救的地步的病都能治好,会引发怎样的轩然大波,最后的演变,或许就是一种混乱了。
良医堂中,时间流逝着,到了下午四点的时候,一个女孩走了进来,看着十分的青春靓丽,一身蓝色的牛仔连体衣,也是将大长腿展露的恰到好处。
扎着的一根马尾随着她的走动一晃一晃的,脸上,也挂着天真烂漫的笑容。
“你这姑娘,怎么还插队啊?”
没等女孩开口,排队的几个人就不乐意了,虽然只有五个人在排队,但凡事也要将一个先来后到的。
甜甜一笑,女孩看向几人说道。
“你们误会了,我不是来看病的,我是来应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