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打狼,打鹿、紫貂、水狗子、熊瞎子、豹子这些东西……山里的东西,这些地方也有不少,估计狼、狐狸、水狗子、獾子之类的动物,还会更多一些,地势开阔,也好施展!”
说这话的时候,吕律摸了摸竖在一旁装了瞄准镜的半自动和在一旁木墩子上站着的白玉。
开阔地带,正是它们一展威势的时候。
“其实,咱们为什么不直接从鹤岗、嘉荫方向去看看,那里也靠近边界,往来也方便。”赵永柯有些疑惑地问。
“我也知道哪些地方离咱们屯子近,但是你别忘了,大江两岸的是人口居住最多的地方,尤其是老毛子那边,好些个重要城市都在沿岸,也是防守最为严密的地方。这年头可不容易过去,反倒是山野地方,防守的人比较少,进出最是方便。
别忘了,我们不是单纯地过去,是要带着很多东西回来的。自然得尽量避免往对方枪口上送。”
虽然心里有想法,但进出边境,向来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尤其是现在这年头,自然是越隐秘越好。
吃过晚饭,几人收拾东西,继续赶着爬犁朝着西北方深入,远远看到有几个蒙古包分布在山间,也就赶了过去。
五架爬犁加上六条狗在山野中奔跑,这动静可不小,羊群受惊,显得有些慌乱,看护的狗子更是早早地狂吠起来。
很快,有一个身材魁梧的蒙古壮汉骑着马领着狗迎了过来,还隔着老远就叫嚷起来:“干啥的?你们吓到我的羊群了,停下……”
“老乡,我们是山里的猎人,来打猎的……爬犁上的肉放不下了,还想再多打两天,看到你们这里有人,就把肉给你们送过来了,腾出爬犁好拉东西!也想来问问,周边附近,有没有狼群、豹子、熊瞎子之类。顺便借宿一晚上。”
吕律勒马停住爬犁,叫住已经挡在前面冲着那壮汉狂吠的元宝它们,迎上去说明来意。
听到说是来送肉的,那汉子立刻从马背上跳下来,看着爬犁上堆放的那些肉食,之前不是很好看的脸色,立马缓和下来。
事实上,在这年头,猎人是很受欢迎的存在,毫不夸张地说,凭借手头的枪和领着的狗子,就能在有人的地方受到款待。
打杀野猪、熊瞎子、棕熊、跳猫子、獾子、野鸡之类能保护庄稼,打杀狼、豹子、狐狸之类能减少牧民的损失。
这对他们来说,是很有利的事情。
何况,这还是送肉来的。
很自然的,几人放慢速度,随着那蒙古汉子去了他们家的蒙古包,吕律等人也不墨迹,当即就将自己那些不准备带走的猎物从爬犁上卸下来。
几人也跟着被请进暖和的蒙古包里。
里面的火塘边,一个老人正在熬着糊糊粥,火上架着一个铁盒里装着的则是乌黑的液体。
吕律一看就知道,这是在准备制作铅粒。
再看看墙上,挂着两把双通猎枪。
这是在准备制作子弹啊。
这年头的人,动手能力特别强,很多人可不舍得像吕律他们一样花钱去猎具店买子弹。
大部分人,猎枪子弹都是自己做。
双通猎枪用的散弹枪,用可重复使用的弹壳放入火药、散弹进行复装使用。
散弹用的铅粒,那也是自己做的。
铅这种东西,熔点不过三百多度,很容易就能融化,猎人们在制作散弹的时候,那也是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
用玉米面熬一大锅糊糊粥,把融化的铅水倒入沸腾的粥里,铅水就会随着糊糊粥的沸腾,变成细小的铅粒,凝固后落入底部。
再把火药和铅珠按一定的配比和方法装入弹壳,封装后就能获得猎枪子弹。
反正就是怎么省钱怎么来。
喜欢玩猎枪的人向来对装备很痴迷,子弹要装在子弹带里,有的人是斜挎着,有的人是围在腰间,手持猎枪,那威风凛凛的样子,总能引来旁人羡煞无比的目光。
而且,城里的人也很喜欢往山区跑,因为山区的猎物多啊。
就连很多职工在星期天休息日也不闲着,早上想方设法进山,晚上回来,拎着只野鸡或是跳猫子,都能显摆半天,若是弄到只野猪,那更不得了。
这年头,打猎的热情,空前高涨,伴随的是猎物大量消亡。
看出这老人也是玩枪的,话题自然就不少,只是几句攀谈,彼此之间就已经变得非常熟络了。
当然了,老人并不是像吕律他们这样为了打猎获取皮毛而打猎,他是为了看护自己的羊群。
“就在这几天,有一群狼,盯上了我的这些羊,最多的一天,被一连咬死十多只,你们来得好啊,可得请你们帮忙除掉这祸患!我知道那些狼在哪里,我可以带你们去找!”
老人一看几人的半自动,再看看送来的那成堆的肉,立马就知道几人是打猎好手,请求道。
一举多得的事情,吕律哪有不答应的道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