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4.欺君之罪,我无所谓(2 / 2)

萌妹以逑 公子容安 1095 字 7个月前

“何点墨。”

“何点墨?这名字听起来有些耳熟。”老板歪了歪头,思虑半晌,一拍手:“哎呀,我想起来了,就是那个因为一篇文章被皇帝陛下夸赞,今年的会元何点墨?”

“是。”温与卿已经没有了争辩的力气,只叹了口气,答了个“是”字。

“你告他啥?”老板来了兴趣,一把夺过他手中的酒,想知道个透彻。

被夺了酒的温与卿并不恼怒,随意将摆在桌子中间的酒杯又拿了一个起来,斟满,“告他抄袭我的文章。”

“什么?”老板同天佑府尹的反应一样,如同被烫了头的王八一般把头往后一缩,双眼一瞪,“你说,那篇被夸上天的文章,那篇被皇帝陛下称赞了的文章,是你写的?”

“和我写的差不多。”温与卿道。

“差不多是差多少?”老板是个粗人,没上过学,只会酿酒卖酒,祖上也不是文人,因此也不懂他们文人之间的东西。

温与卿用手指戳了戳桌面,一边戳一边道:“结构与我相同,内容与我相似,结尾一句换了两个词,最可笑的是,我喝醉酒时写错的一个词,也被他完完整整给挪到了杂文试卷上去!”在写述政那篇文章时,由于喝了酒自己太过激动,下笔也很快,在书写“草满囹圄”最后一个“圄”字时,脑子一抽直接写了个“吾”字上去,后来写完后看了一遍才发现这个错误,可温与卿却没有当场说出来,因为“圄”字要先写外头的“口”,再添上,就会给这个字一种难以言说的失败感,于是干脆将错就错,没改了。

草满囹圄是说监狱里长满了草,没有犯人,政治清明,“草满囹吾”便说不通是什么意思了,难道何点墨是在考试的时候正好紧张,也忘了写外头的“口”?

老板细细听着,“这么说,他真抄了你的文章啊?”说着,摇了摇头,“哎,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呐,前几天我家媳妇还想让小宝也去抄一份来,没想到他那个就是抄的。”

温与卿的眸子暗了暗,似乎喝的有些多,几乎都要趴在桌上了,“你说,公平吗?”

“那……那你写的文章怎么没被皇帝陛下看上呢?”老板端来一碟花生米,一边听他讲一边嚼着花生米。

“我他妈交的是白卷!”温与卿难得爆粗口,“皇帝陛下出的题目我写过,我再写不就是欺君之罪了?”

老板一愣,“你傻呀你,这题目你写过不更好!你有特长啊!这是老天给你的机会,你不好好把握,你交什么白卷?再说,皇帝陛下又不知道你写过同样的题目。”老板将嘴里的花生米嚼的嘎嘣嘎嘣响,内心觉得温与卿十分不懂得把握机会,还傻的不得了。

你交白卷,不欺君。得,东西被别人窃去了,别人捞了好,你呢?什么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