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农户放心,罐头厂会与有意出售柑橘者写下文书字据,由县衙作保,提前约定好收购价格和收购数量,并支付三成定银。
到了收获季节不管当时价格是多少,也不管丰产还是欠收,都要按照约定购买交付,任何一方违反了字据都会吃官司。
那些识字的村民急急忙忙往县城赶,就是去和罐头厂签文书的。啥叫罐头他们不清楚,但这笔买卖肯定做得过。啥都没看见呢先拿三成定钱,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好事!
就算赶上坏天气收成差也没关系,咱不会往少里说啊。本来每年能收200斤果子,就说100斤,留着富裕也就是了。另外先少说点也是一种自我保护,即便有县衙担保,有些事没见过也得谨慎,看一年效果左右不亏。
这么简单的道理很少有人不懂,不认字不代表脑子笨。当下通往县城的大道小路比赶集还热闹,全是行色匆匆的农户,一个比一个走得急。咱四会的贡桔连皇帝都夸,凭什么让其它县的人占了便宜!
不光四会,从正月底到二月底的这段时间里,广东各地都有类似的事情发生。罐头厂、甘蔗酒厂、饼干厂,一大堆不明就里的工厂像雨后春笋般的集体冒头。四处张贴布告收购原材料、招募人手入厂,我方唱罢你登场,热闹非凡。
最厉害的是广州城外的琉璃厂,扬名海内外,一套上品透明雕花琉璃酒具能卖出同重金子价格的时间工坊居然也来广州开分号了,即便厂房刚刚打地基,每日依旧有不少闲人特意赶过去瞧瞧。
紧接着,刚刚成立不到半年的《商报》就在头版头条给出了答案。这些工厂的集中开办不是偶然,它们全都是新任广东右布政使袁应泰遵循皇帝民办官督旨意搞的。
办厂的银子都来自各地豪强富户,其中有一部分是属于皇帝的,且经营管理也是由皇家指派。但税收是交给当地,使用的工人也大部分来自于当地,先不管掏钱办厂的人能挣多少,反正本地人百分百能多一些收入。
此举还得到了两广总督李贽和都指挥使司李如梅的大力支持,同时也贴出布告,若有人发现谁在阻挠、破坏袁布政使的施政,可以就近去广州都指挥使司和肇庆总督衙门揭发,调查过后情况属实,告发者可得白银百两。
《商报》在第二版里还详细解释了签约字据里需要留意的几个地方,提醒各地农户商贾看清楚想明白再签,一旦签名就无法单方更改。
完不成的话得双倍甚至好几倍赔偿,钱不够会被官府抓走去工厂苦役几个月到几年,到时候再说没看清就晚了。
关于去工厂做工的细则也有详尽说明,比如一天干几个小时、一个月干多少天、每个月几号发放工钱,什么情况会奖励、什么情况会扣罚等等。
其中用大号字体特别注明,有土地或租赁土地耕种的,每户只能报名一人,还不许撂荒农田,尤其是稻田。县衙会派人去各村查验,发现一个抓一家,苦役五年起步,绝不姑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