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氏大喜,这可是好事啊,吃肉的和尚最讨人喜欢了,看他俩的样子肯定能吃,说不定他俩的这顿饭就能赚上个几十文呢,这可是好买卖!
片刻工夫,姚氏就端上来一大盘子的肉,还有一盆的米饭,米饭是精米做的,不是糙米,但肉其实不咋地,是猪肉,不是羊肉,这年头吃猪肉的人都是穷人,有钱人吃羊肉,代百顺做的是穷人生意,所以店里准备的就是猪肉,反正大家只要能吃饱就成,什么肉的无所谓!
两个和尚便是属于只要有肉吃,什么肉无所谓的那种人,他俩大口吃肉,大碗吃饭,片刻工夫,一盘子肉和一盆米饭便吃了个干净。
一个和尚说道:“掌柜,再来一盘肉和一盆米饭,刚才这点不够!”
说着话,这个和尚从怀里掏出一小块银子,扔到了桌子上,看样子是要当成是饭钱。
这年代百姓们所花用的都是铜钱,银子和金子也有少量流通,但绝非主流,这和尚一出手就是一块银子,如果去兑换的话,怎么着也能兑换出来一贯钱!
一顿钱吃一贯钱,这可是大手笔啊,代百顺开了这么多年的客店,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大方的客人!
代百顺上前拿起银子,陪起笑脸,道:“小店做的是小本生意,这银子找不开啊,得去兑换才行,但现在天色已晚……”
和尚笑道:“算是明天的饭钱,我们明天只吃早饭,然后就出门,这银子如有剩下,就当赏你的了!”
代百顺又惊又喜,和尚不化缘就不错了,竟然还赏钱,他活了这么大,头一回遇见给别人打赏的和尚,他一定遇到的是假和尚吧,或者是富豪和尚!
他连声答应,回头冲着姚氏晃了晃银子,姚氏乐得眉花眼笑,连忙又去端肉盛饭了!
片刻功夫,姚氏又端来了肉和饭,并且还端来了一大盆的肉汤,肉汤里面加了不少的调料,香气浓郁,两个和尚用肉汤泡饭,吃得眉花眼笑,风卷残云,没过多一会儿,又把这些东西吃了个精光。
代百顺心中欢喜,要是天天都能碰上这么大的买主就好了,真是没有想到啊,原来和尚要是大方起来,普通人还真比不过他们哩。
两个和尚吃完了饭之后,出门去了,他们抬来的那口大缸就放在客房里面,出门之时,门上挂了锁,而且不是客店给的锁,而是他们自己带来的锁,挺大个的,黑乎乎的铁锁,相当沉重。
姚氏路过客房门口时,看了看那锁,回了前堂,小声对代百顺道:“当家的,你说那两个和尚抬的坛子里面装的是什么?”
代百顺摇头道:“我哪儿能知道,客人的事情咱们少问,只要能给房钱饭钱,你管他们抬的是啥呢!”
姚氏呸了一声,对于代百顺这种不求甚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很不满,不过,她就算再好奇,也不会真的去查查两个和尚抬的是什么,店里的活儿一忙乎,她就把这事儿给忘了,毕竟客店里的事情,确实如代百顺说的那样,只要客人付钱就行呗。
待到傍晚时分,代百顺和姚氏的儿子代小福回来了,是赌输了钱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