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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在先秦时代就出现了,可当时并不盛行,侠真正成为一种盛行的社会现象并得到普遍的社会承认是在两汉时代.然而如前文所说,先秦时代的侠虽然还没有很大的社会影响力,但侠的那种精神已经充分体现在当时社会的三种人身上,就是说客、门客和刺客.
侠客在人们心目中一直是惩强扶弱、济人困厄的形象,他们不仅武功盖世而且道德高尚,是重情重义的典范,甚至还被塑造成“为国为民”的榜样。小说里的大侠我们已耳熟能详,而真正的侠客在历史上也确实存在过,只是因为年代久远,知者寥寥。
游侠一词在我国古代就已经有之,根据《韩非子·五蠹》的记载,“废敬上畏法之民,而养游侠私剑之属”,其中的游侠就是指私藏兵器,游离于律法之外的平民。而在古代人的眼中,游侠一词褒贬不一,在统治者以及附属的官僚眼中,游侠不遵法守纪,四处游荡,是不折不扣的社会闲散人员,需要严厉打击。
而在文人墨客的眼中,游侠就成了豪放不羁、轻生重义的江湖儿女,令人心向往之,晋代诗人郭璞曾作《游仙诗》颂之:“京华游侠窟,山林隐遯栖”,说的就是他想象中的游侠的潇洒生活。
法家韩非有一句话流传很广:“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前一句随着汉朝独尊儒术已经被扔进了故纸堆中不用再提,毕竟我国漫长的古代史中,儒家文化以及出自儒家的统治思想占据了大部分王朝的主流。虽然在我们今天看来,封建王朝大多数都是以儒家思想教化民众,而以法家手段管理国家。
但是这仍然不能妨碍许多人抱着儒家典籍作为晋升之梯,用腹中所学谋求荣华富贵。因此所谓的“儒”,已经成为了汉代以后中国社会的主流,是受到统治者承认与庇护的。
但是“侠”却没有这么幸运。
首先,游侠的第一个特点是平民出身,成长于市井之中。按照太史公的说法,战国时期的孟尝君、春申君、平原君、信陵君等人,虽然他们也同样能招揽天下贤才,似乎常常为人解忧救困,有着很高的名望。但是那是因为他们都是君王的亲属,位高权重,别人不能也不敢“称之不贤”,他们的“仁义”只是他们地位的附属品而已。
真正的游侠是指那些身处市井之中,却重义轻生,信守承诺,千里奔波只为一个“义”字,即使没有崇高的地位却仍然受人尊敬追捧的人物。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称之为“侠”。
在理解游侠之前要首先明白一个概念,那就是游侠眼中的“义气”是高于“法律”的,因此游侠的第二个特点就是:时常游离于法律之外,甚至视法律为无物。太史公对此并未作出褒贬评价,只是用“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这样的诛心之言表明了自己的观点。
封建时期的法律的本质是统治阶级维持剥削的工具,对于平民百姓来说是律法森严,可对王公贵族来说却是微风拂面。因此对于儒家来说,游侠是统治者的敌人,是法律的践踏者。对于太史公来说,游侠犯法反而是义的体现,是义气之举,他们犯法与王公贵族犯法没有区别,只不过是由于身份地位不同就被儒家与法家区别对待。或许正是出于这样的想法,太史公特地在正史之中为游侠做传,希望历史之中也能有他们的身影。
游侠的第三个特点是游侠犯法是出于“义”,这样的“义”或许出于友谊,或许出于承诺,甚至会出于素不相识的“久仰大名”,总之,游侠的世界就是人情的世界,为了人情他们可以赴汤蹈火,千里驰援,甚至是以性命相托。比起朝堂之上的勾心斗角与尔虞我诈,游侠的行为显得要有人味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