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和李援朝这群大院子弟对峙中,寡不敌众,被乱刀砍死。
不过算算时间,现在的小混蛋,应该还没有和李援朝发生冲突。
“你认识奎勇?”“你管我认不认识?”“你……。”
“怎么,还想打架,就凭你那平常打架斗狠练出来的王八拳,老子一个手指头就能碾死你信不信,老子当初在朝的时候杀十七国联军如同杀鸡,更别说你小子。”
“今个儿是我小混蛋眼瞎,我认栽。”“年纪轻轻做什么不好,还拿刀抢劫。”“爹妈死的早,工作找不到,要吃饭。”小混蛋撇了撇嘴,现在工作多难找啊,就算有工作也轮不到他。
“杀过人没有?”“啊?”
“我问你干这行多久了,杀过人没有?”“怎么可能。”
小混蛋被何雨龙的话吓了一跳,他干这行也不长。
他虽然从小好勇斗狠,是大杂院里的孩子王。但是杀人,他真不敢。
之前在新街口那边做了两单,加起来就抢了五毛钱。
今天来先农坛这边逛,就注意到了何雨龙。所以,决定铤而走险一把。
没想到肉没吃到,反而让何雨龙收拾了。“看样子还没病入膏肓。”
“什么病入膏育,我好着呢,你才有病。”“这种事情,以后别干了。”
这小子以后可是真敢拿刀捅人的主。现在还没病入膏肓,收手还来得及。
不然的话,这小子就算以后不被李援朝他们乱刀捅死,八三年也绝对会吃花生米。
“我要吃饭啊,不是逼不得已,谁愿意走上这条路。”
小混蛋摊了摊手,家里家徒四壁,工作也找不到,难不成让他饿死不成。
“要不这样,我给你找一个能一日三餐顿顿吃肉的地方,还不收你的钱。”
“还有这种地方,你可别骗我?”“你就说你愿不愿意去?”“当然愿意。”
一日三餐顿顿吃肉的地方,傻子才不愿意去呢。
不过他可不是三岁小孩,整个四九城中,哪里去找不要钱还能一日三餐顿顿吃肉的地方?
“那地方非常苦,你也愿意去?”“能有多苦,有饿肚子苦吗?”
“早上六点起床,晚上九点睡觉,天天如此,每天累的跟狗一样,你现在还愿意去吗?”
“真能一日三餐顿顿吃肉?”“管饱。”“我去!”
只要能让他一日三餐顿顿吃肉,还管饱,他就去。
早上六点起床,晚上九点睡觉,这算什么,半夜三点被饿醒的滋味那才叫难受。
只要能顿顿吃肉,那怕是让他去挖煤,他也认了。
“你小子真要是愿意去,明天早上四点,去朝阳门那边的礼土胡同等我。”
“成,如果你说的是真的,真的有能一日三餐顿顿吃肉的地方,以后你就是我小混蛋的老大,我小混蛋为你马首是瞻。”
“哟,看不出来你小子还有点文化,连马首是瞻这个词都知道,就这么说定了,明早凌晨四点,我等你。”
何雨龙拉着人力板车离开,天不早了,他还得回家给阿诗玛和两个小家伙做饭呢。
之所以帮小混蛋这小子,是因为他觉得,这小子还没到病入膏肓的程度,还有挽救的余地。
看得出来,这小子的武学天赋还不错。
他给这小子介绍的能一日三餐顿顿吃肉的地方,不是别的地方,就是吴冰那儿。
把这小子送到吴冰那儿去好好调教一番,说不定能有所建树。
“喂,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叫雨龙叔吧。”
“雨龙叔,占我便宜?明天早上四点是吧,行,我倒要看看你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长利,长利……。”
“奎勇,这儿呢。”
听见有人叫自己,是自己的兄弟李奎勇,小混蛋连忙把手中的尖刀藏了起来。
来先农坛这边,是李奎勇邀他一起过来的。
他盯上了何雨龙,就747找了个理由把李奎勇支开了。
怕是太久没看见他,李奎勇担心他出事,所以找了过来。
“等你半天了,原来你小子在这猫着,看婆子呢?”“看个屁的婆子,走吧奎勇,回家。”“长利,怎么了?”“没怎么。”“总感觉你小子变的不一样了?”
李奎勇和小混蛋从小一起长大,对方是什么样的人,彼此都清楚。
小混蛋今天给他的感觉,和之前相比起来,好像有些不太一样了。
“奎勇,愣着干什么呢,回去晚了你爸妈又该担心你了。”
见李奎勇愣神, 小混蛋给了他一拳。
李奎勇和他不一样,他孤家寡人,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李奎勇上有父母,家中还有弟弟妹妹。
而且李奎勇的老娘身体并不好,常年卧病在床,家里全靠他那个在工厂当普通工人的父亲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