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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锦又对武圣关羽像问道:“武圣莫非是遗憾我叔叔没有读过书?可我李过也是苦读诗书之人,一手持兵刃,一手书丹青。大顺军也不乏牛金星、宋献策、李岩、顾君恩这样的智囊,何以会败给鞑子?这究竟是为了什么?”武圣的胡须仿佛飘动了一下,然而他的眼依然在看着那卷《春秋》。
李锦好像忽然明白了,因为他也读过《春秋》,春秋时代盛行的虽然是霸道,可灵魂人物如齐桓公、晋文公却都是推行的尊王攘夷,凡事以义字当头,所以才奠定了齐、晋的强国基业,而自己的叔叔却在大位唾手可得之后杀害了一直帮助他、甚至还救过他的罗汝才,所以失去了许多军心,失去了那个‘义’字。罗汝才的旧部也从此不再听命,最后导致势单力孤的他在山海关一片石惨败,这其中固然有京师鼠疫的天灾,然而*还是第一位的,进京后起义军内部的迅速*自不必说。
李锦终于明白了,天道将国之重器交于他叔叔的手里,为得是让天下太平,黎民得救,然而一旦闯王利欲熏心之后,天道将不再为他所有。这天道就是菩提、就是仁心仁德,李锦终于对武圣人释怀了,他曾经埋怨过武圣人始乱终弃,最终将大顺军弃如鄙履,不再护佑他们;他又在武圣人的无声中得到了这一问题的答案,得到了他李锦日后的方向。
李锦依然来到了武圣人的脚下,龛前的一把刀就横放在武圣人的身前。那是当年闯王献祭给武圣的随身兵刃,为了那一场败中取胜,而此后大顺军真的转危为安、转败为胜了。所以这刀就一直留在这,除了李锦和刘宗敏这些闯王身边的最亲近的人,其他人并不知道这件事,也不知道这刀的下落,闯王刀也因此得以在此地安静了十余年。
李锦口中说道:“武圣人,刀就是刀,就应该饮血,我李过就如同这刀。今日我要将它带走,带着它继续杀敌,而这一次,我李过将一直要为汉家的百姓而战!也将永远记住忠义二字,至死不渝!”李锦忽然抽出了那把刀,刀光将大殿映照出一片彩虹,仓朗朗的金铁之声更是响震寰宇。
李锦离开了,他要再次奔向战场、奔向潼关,大顺军的起义故事也自始至终都绕不开一个地方,那还是潼关。大顺军曾经先后四次在这个地方血战,三次对明军,一次对清军。李闯王和大顺军的每一次兴与衰也似乎都与起义军四次潼关大战胜负的脉动不谋而合,如果叔父能泉下有知,那么潼关一定是他魂的故乡。
说来正是海上生涯一钓舟,偶因名利事淹留。旅涂谁见客青眼,故国几多人白头。霁色满川明水驿,蝉声落日隐城楼。如何未尽此行役,东去潼关云木秋。
遥想那个崇祯十一年(1638年),明军的洪承畴、孙传庭,于西东两面夹击围剿自成,义军大败,同年三月,自成与洪承畴的梓潼之战(今四川绵阳)又败,经巴山金牛道北撤至广元,粮尽、人困。不得不复入蜀中,再败。再想北去汉中又是受阻,起义军四处被围,危如累卵。
自成部义军的六队、祁总管均已降明,自成率孤军东穿巴山山地,直达洛南。后又北越秦岭,想要借道潼关,回陕西重整旗鼓。洪承畴眼看穷寇在手,哪里还肯放过?他一令曹变蛟尾追不舍;二令孙传庭在潼关南塬设下埋伏,张网以待;三令临巩兵备副使黄炯火速驰援孙传庭。双方最后在潼关的南塬展开了决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