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丫头原本随家主姓韦,不过很快就要改姓向了。因为前不久家主韦大英病逝,她所服侍的主母梁氏就要改嫁给一个名叫向子集的书生。这丫头和其他奴仆一样,对主母在前夫尸骨未寒之时就做出这种浮浪之举很不以为然,却又不敢公开议论,生怕招致邻里非议。其实四邻八舍的人家早已听到风声,对此早就议论纷纷。
全尔同找了几颗石子摆在地上:“出场人物稍多,且容我记一记。”
“邻居们很是同情那个死去的韦大英,尽管几年前韦家刚搬来时他们也挺瞧不起那副暴发户作派……”
“几年前?不是二十年前?”
“是二十年前的几年前!”琉璃叹了口气,继续朝下说,“韦大英原本不是京城人,祖籍在中州,少小就跟着父兄往西域行商,居然积攒下一笔不小的财富。那时他族亲都已去世,自己年近不惑还是孤身一人,于是突然起了安顿之心,就在金城坊买下这一处宅子定居,又在西市开了个香料铺,却把生意交给手下打理,自己一心一意做起富家翁来。
“有钱的单身汉总要讨一房……至少一房太太。在京城定居后不久,韦大英就娶了梁氏为妻。梁氏是万年县富户之女,当时只有十七八岁,生得还颇为貌美,因此很得夫婿宠爱。两人过了几年举案齐眉的神仙日子,想不到韦大英看着那样虎背熊腰的一条汉子,居然会有一天感染风寒后就一病不起。”
“难不成他死得也有蹊跷?”全尔同立刻回想起一些老夫少妻的伦理惨案,“是了,刚才也说梁氏在前夫尸骨未寒时就要改嫁他人,这其中必定不简单。”
琉璃瞟了他一眼,却将话题一转:“话说韦大英在生前,最宠爱的是梁氏,最信任的却是他的同乡向子集。
“向子集并不是他的生意伙伴或助手,只是一介身无长物的书生,与韦大英也并非少小相识或是故乡世交。几年前……呃,二十年前的几年前,韦大英刚在京城定居不久,有一日上酒楼饮酒,突然发现墙上有一首题诗,墨迹还只是半干。他虽是个不通文墨的商人,却也看得出这字迹龙飞凤舞铁画银钩笔力雄健入木三分,读读诗句又觉得各种酣畅淋漓,再一看落款,却是自己的同乡。恰巧这位同乡题完诗就醉倒在栏杆边,店小二随手一指,就让韦大英找到了他。和大多数有钱人一样,韦大英也是顶敬重诗人的,虽不能结交李太白、杜子美,碰上个怀才不遇的落第同乡也要好好礼遇下。说不定还用热水绞了面巾亲自为向子集醒酒呢。
“总而言之,从此两人引为知交。向子集想要继续应试,韦大英索性将他请到家里来住,文房四宝一应俱全,每日里好吃好喝供着。两人时常把酒谈心,亲如兄弟,梁氏过门后也从不避嫌,有时还三人一同赏花出游。韦大英突然病逝,梁氏自然万般伤心,也多亏向子集在旁开导抚慰。因此,举丧后不久就传出喜事,邻居们也并不惊奇,只是嗟叹韦大英这一撒手,万贯家财、如花娇妻、前半生各种操劳原来都是为他人做的嫁衣裳,又嗟叹梁氏的性子过于软弱,向子集又未免有趁虚而入之嫌。
“当然,也有人猜梁氏与向子集早有私情。毕竟一个青春佳人,一个风流才子日久生情简直是注定的,韦大英不过是这两朵鲜花下的那团牛粪。不过既然名满京城的名医白开心说韦大英是死于风寒,那么他就是死于风寒,只能说死的时机很是成人之美,而已。”
“向子集原本就寄住韦家,所以婚礼也是在韦家举办的。那日黄昏,婚礼既成,宾客散去,梁氏与向子集携手走进装饰一新的寝室。
“韦大英曾经在这里咽下最后一口气,但是他和他所居住过的痕迹已经完全消失了。墙壁用郁金兰椒和泥重新粉刷过,地板也由仆妇匍匐着擦得干干净净。韦大英喜好的金银器皿被撤换成更加雅致也更加昂贵的瓷器和玉器,从波斯带回的绣毯不见了,现在挂在那里的是一幅小李将军的孟春行乐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