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七章 明月昭昭(1 / 2)

盛明皇师 诺琴誓夏 1598 字 7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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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秀山谷中,涓涓溪流,这里青山绿水,气温四季如春,异常舒适。

小溪上是一座茅屋,茅屋三面环山,是谷中最清凉的所在。茅屋的院落中坐着一个粉衣女子,她的膝上摆着一把古筝,正在垂首抚琴,筝上刻着“寒江印月”几个字,想必是一把极为珍贵的古筝。

珍贵的琴自然也需要懂它的人才能弹得出韵味,而此刻抚琴的人,恰恰就是最最懂它的人。

琴曰“绮梦”,人唤“绮筝”。

琴声缓缓从纤细的指尖流出,与飞鸟啼叫,小溪流水相融合,那感觉宁静而美好,只是在抚琴人的带动下,却让人生出些许惆怅,那似乎是在吟唱一种离愁,一种思念。

茅屋的不远处站着一个男子,那男子身材高大,金发碧眼,鼻梁挺拔,看上去竟是个洋人。他只是远远看着那粉衣女子,深邃的眼窝里一双碧色的眼睛闪着恋慕的光芒。

不难看出,他被那名女子深深的吸引着。

只是……男子微微皱起了眉,她的心里却有着别人。

恍惚间,琴声渐渐停了下来。男子醒了醒神,嘴角换上微笑,向那女子走了过去。

“又在弹琴了?我刚刚去买了些你喜欢吃的东西,等下做给你吃。”那男子,竟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语。

女子缓缓抬头,向他笑笑,“吃什么都一样,你何必麻烦。”

男子看她对自己笑,心情大好,连忙说:“不麻烦!你每天在这里呆着这么无聊,你不能自由的出谷,我想起码让你吃的好一些吧。”

听了他的话,女子微微一怔,抿了抿嘴没有说什么。

男子见她神色,即刻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急忙道歉,“对不起,我说错话了。”

女子释然一笑,道:“没什么,你说得对,是挺无聊的。只不过……我本来是该死的人,如今还能活着,已是万幸了。难道还能去挑剔活着的方式么?”

“绮筝……我……”

“亨利,外面怎么样了?”

亨利愣了一下,随即明白她的意思,每次自己出谷再回来,她总会问自己这个问题,他的答案也大多一致,“还是那样。”

绮筝怔怔的听着,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亨利见她固执,叹了口气,继续说:“现在是建文三年,燕王的军队在夹河取得了胜利,现在估计是在重整旗鼓准备攻克东昌。”

绮筝的眼神有明亮的光芒闪过,脸上也终于露出些许轻松的笑意。她颇为开心的伸手拿起亨利带回来的食材,道:“今天我来做饭吧。”

怔怔的看着她走进厨房的背影,亨利的神色却渐渐黯淡了下去。她很久没有这样高兴过了,上一次高兴,是建文二年,燕王朱棣率领靖难军队在白沟河取得大胜的时候。

每一次,只要自己带来的是燕王打了胜仗的消息,她就会开心。若是对燕王不利的消息,她的情绪就会更加低沉。

亨利还记得第一次见到绮筝的时候,她是大明皇宫里最靓丽的一道风景。亨利是洪武二十七年来大明进贡的时候认识绮筝的,通过他的好友杨夏空。

杨夏空是大明的御用画师兼外交官,深得明朝皇帝的欣赏。关于亨利为什么会认识杨夏空,这就要追诉到七年前,夏空莫名其妙的被海盗劫持到了亨利的祖国不列颠安如王朝。总之流落异乡的夏空被亨利的父亲兰卡斯特公爵收留了,于是年龄相仿的二人成为了朋友。

亨利一直觉得,杨夏空是个充满阳光的女孩儿,她乐于助人,善良而又真诚。于是,当他认识了夏空的挚友绮筝时,一点都不惊讶从那个总是一身樱粉色长裙的明宫女子身上看到不拘小节的一面。

那个时候,绮筝是有品级的皇家女子,她因为在与番邦切磋音乐的比试上与九公主怜香一起合奏而得到皇帝的赞誉,又因为九公主怜香视她为姐姐,于是龙颜大悦的皇帝破格下旨敕封她为绮筝郡主。

绮筝郡主出身燕王府,是九公主的义姐,九驸马和杨画师的挚友,又深得皇帝的喜爱,一时间身份地位显赫至极,想要与她攀上亲事的王孙子弟多如牛毛。

当时亨利只是个番邦使臣,因为认识杨夏空,走了后门才得以见到绮筝。

那天绮筝依旧穿了一身粉色的宫装,她似乎特别偏爱粉色。

亨利刚刚看见她,就被她迷住了。那种感觉就像是缘分,说不清为什么,亨利的眼神越过夏空和她身边的怜香,就直直的落在了她的身上。

看到亨利的绮筝也愣住了,后来回想起来,亨利觉得当时绮筝的眼神似乎是在看一个很久很久以前的朋友,充满怀念,充满追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