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生母是外祖父的庶出之女,自己要跟着生母为外祖父的正妻服丧;但如果生母已经去世,自己就不再为之服丧。如果身为大宗的嫡长子,那么尽管母亲健在,也可为妻服丧三年。《丧服》上说可以为慈母服齐衰三年,那么根据同样道理,为庶母服齐衰三年也可以,为祖母服齐衰三年也可以。为父亲、为母亲、为妻子,为长子,都可以服丧三年。对于慈母和庶母,为其服丧的只限于受其抚育的本人,本人的下一代就不再为之服丧。
男子行过冠礼而死就不算未成年而死,女子行过笄礼而死就不算未成年而死。被立为未成年而死的后嗣,只须按照和未成年而死者的本来亲属关系服丧。因故而长期不下葬的,只有丧主本人一直穿着丧服,其余的亲属服麻,服满自己应服的月数就可以除丧。未出阁的女子要用箭笄(jī)插发,麻经缠腰为父亲服丧三年。齐衰三月的丧服,和大功九月的丧服有相同的部分,那就是都穿麻绳编成。
小祥之祭,主人在事情要通过占筮选择吉日以及作尸的人,要亲自检查祭器的洗涤情况,在做这些事情时都要腰缠葛绖、手拿丧杖、脚穿绳屦(jù)。等到有关执事报告一切准备就绪,然后才丢开丧杖开始行礼。通过占筮选择吉日以及作尸的人时,有来宾参加,等到有关执事报告占筮结束时,主人又拿起丧棒拜送宾客。到了大祥之祭,主人还要通过占筮来选择吉日和作尸的人,只是已经换为吉服。
庶子不可以手拿着丧杖就朝夕的哭位,如果父亲不为庶子主持丧事,那么庶子的儿子手执丧杖就朝夕哭泣是可以的。父亲在,但不为庶子的妻主丧,而由庶子本人主持丧事,在这种情况下庶子手执丧杖就朝夕哭的位置也是可以的。
诸侯出访他国,恰好遇到这个国家的大臣去世,在往这个大臣家里吊丧时,这个国家的国君应该代替死者的儿子成为丧主。诸侯到臣子家里吊丧时,头上戴的是弁纽,身上穿的是锡衰。国君所吊的死者即便已经下葬,丧主也一定要用麻布束发。如果主人还没有穿成服,国君在此时来吊丧,就也不穿锡衰。侍奉有病的人不宜身穿丧服,等到病人死了,就为他主持丧事。如果不是侍奉有病的人来为别人主持丧事,就不改换自己原来的丧服。侍奉长辈病人一定要换下丧服,对于幼辈病人就可以不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