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丧的人如果不是主人,那么对于前来吊唁的宾客,要有人替他拜谢和送出。奔丧的人如果是齐衰以下的亲属,就由主人到达家门以后,从门的左边进去,站在院子当中,面向北,放声痛哭,尽哀而止;然后到东序东边脱去吉冠,戴上免,系上麻腰带,再站到自己应该站的位置上袒露左臂,主人跺脚痛哭,自己也跟着跺脚痛哭。在第二天早晨,第三天早晨哭灵时,其打扮、礼数也都和第一天刚到家时一样。如果有宾客前来吊唁,就有主人替他拜宾、送客。主人、主妇对于奔丧者的到来,都是站在朝夕哭时的位置上等待,不因奔丧者的到来而有所改变。
嫡子奔母亲的丧事,也是到了家门口,从门的左边进去,从西阶登堂,走到灵柩东面,面朝西而跪,放声痛哭,尽哀而止;然后脱去吉冠,用麻绳束发,袒露左臂;然后从西阶下堂,在东阶之东就位,面朝西痛哭,同时跺脚;然后戴上免,腰间系上麻带。宾客前来吊唁,嫡子的拜宾、送宾之礼都和奔父丧时一样。只是在第二天早晨哭灵时就不再用麻绳束发,而是戴上免。
妇人奔丧,是从堂东的侧阶上堂,走到灵柩的东边跪下,放声大哭,尽哀而止,在走到自己的哭位上。然后到东序去掉裹发的物品,主人轮流跺脚痛哭。
为父亲奔丧的人如果没有赶在停殡待葬期间到家,那就要先到墓地上去,面向北而跪,放声痛苦,尽哀而止。在家代他主持丧事的人接待他的礼数,是在墓的左边就位,妇人在墓的右边就位。奔丧者跺脚痛苦,尽哀而止,用麻绳束发;然后到墓的东边就主人之位,戴上麻,系上带,跺脚痛哭;然后到墓的东边就主人之位,戴上麻,系上带,跺脚痛哭;拜谢前来吊唁的宾客,回到原位,跺脚痛哭。
这时候赞礼的相宣布哭墓的事情结束。奔丧者于是戴上帽子,回到家门口,从门的左边进去;面向北,放声痛哭,尽哀而止;然后用麻绳束发,袒露左臂,跺脚痛哭;然后到东阶的东面就位,拜谢宾客,跺脚痛哭。宾客退出,主人拜送到门外。有的宾客吊唁来晚了,主人仍然是拜谢、跺脚痛哭、送客这一套礼数,和开始的时候一样。这时候,主人的庶兄弟、堂兄弟都退出殡宫的门,出了门就要停止哭泣,赞礼的相告诉主人该到庐去了。
在第二天早晨哭灵的时候,用麻绳束发,跺脚痛哭。在第三天早晨哭灵的时候,仍然如此。第四天才把整套的丧服穿戴齐备。在第五天早晨哭灵的时候,赞礼的相宣布在殡宫要做的事已经结束。为母亲奔丧的人如果没有赶在停殡待葬期间到家,只有在从墓地刚回到家里时用麻绳束发一次,其余的时候都是带着免行事,除了这一点以外,其余的礼数和奔父之丧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