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0章 诱 惑(2 / 2)

繁华斩 苍山箫客 1231 字 7个月前

云破月点头:“我在听。”

于是两天之后,云破月的饭碗中也出现了一只鸡腿。

当时这间屋子里若是有第三个少年犯,他一定很羡慕,眼睛发红。希望加入这个队伍。投靠飞贼,为虎作伥。做他人财物的搬运工。

其用意不过乃是一只油汪汪的鸡腿。

又或者不仅仅是鸡腿。

因为不能选择。

或者臭味相投?

当然,如果愿意,也可以理解为这是一种理想和追求。跟着飞贼学技巧,陪流氓进修业务……

是非的界限有时候分的也不是那么明确。

主要看上边的需要。

例如要饭和当和尚,本来也算不上什么光彩的职业,充其量不过是社会闲散人员和不织而衣、不耕而食的佛门蠹虫。

自从出了朱皇帝,一切迥然不同。

因为他老人家是要饭出身,在黄觉寺剃度出家。

最后励志修身,率部造反,当了无与伦比的中华大帝国的皇帝。

现在黄觉寺已奉圣命,隆重建造。

听说内部还特别开辟了“御用圣物纪念堂”,包括老皇帝当年穿过的袈裟,坐过的蒲团,敲过的木鱼,用过的饭碗,盖过的破被子。均罩在大玻璃橱柜内,燃起最名贵的西海檀香,再配备几个花摇柳颤、美丽无双的女导游为之讲解,以供国内外有兴趣的游客观光瞻仰。

又比如靠贩卖军火起家的罗燕的男人辛老板,研制新式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投放战场,罪孽深重,素有“杀人王”之称。

但是建国后老辛良心发现,及时转制,用挣来的大量黑心钱,投资搞起了房地产开发。建设美丽新农村。屡受表彰,最近还当选了中央委员。

可见任何事情都不是一成不变的。

同样是小偷小摸。调戏妇女。

放在名人、伟人、亿万富翁的身上是童年趣事,小插曲,为人所津津乐道。放在咱们头上,就是劣迹昭彰。

坏在根上。

因为你曾经什么也不是,现在什么还不是,所以将来什么都不是。不是之不是,必然更加映衬你的不堪。

世间之道,循规蹈矩者必为俗人,天马行空者卓越不凡。

或者倒过来说:

俗人必须循规蹈矩,智者可以天马行空。

又或者说:

小人物必须夹着尾巴做人,规规矩矩,老老实实。大人物则干什么都有解释,而且必定能解释得通。

想通这些当然是很久以后的事。

那时候云破月已有所成就,崭露头角,人也步入中年。然而当初之所以跟柳一刀一块儿偷盗财物,主要还是每天一只鸡腿的诱惑。

还有少年人强烈、旺盛的好奇心和与一条道跑到黑、绝不服输的年轻气盛。

没有这个可能什么事也做不成。

不摔跟头不长记性。

前提是别摔得太狠,至少应该能让人爬起来,摔残或是摔死,那差不多就万事皆休万念俱灰了!

但是当云破月后来在大明邮政局当差,包括认识罗燕的时候,他基本上已经忘记了柳一刀。

也可能是刻意去做。

因为毕竟偷窃财物并不是什么能摆上桌面、光明正大的好人好事。

他没有丢掉的只有那个老牌飞贼在将近两年的时间里传授给他的轻身术和缩骨法。轻身为了飞檐走壁、蹿房越脊,缩骨法却是为了钻狗洞,甚或钻猫洞。

搬运他人财物有时候像战场用兵。

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匪夷所思,神来之笔。

没有这两下子,就应该听从那句古老的规劝,金盆洗手,退步抽身:做贼不妙,不如在家睡觉!

有些东西他想忘也忘不了。

这就好比人一旦学会用筷子吃饭,骑着两轮木车去送邮件,虽然技艺不是与生俱来,但只要学会了,也不会无缘无故地消失。(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