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比赛的至少都是懂得骑马的人,所以很有看头。各人骑着的都是骏马,耐力跑得快,像一阵风一般。马背上主人的都是标准的骑马装而且马速极快,让人看得有些眩晕,且心中激情燃烧,忍不住跃跃欲试。
赛场上,一匹棕红色的骏马绕着那个小土坡跑了一圈,在主人的控制之下,就拨转马头,向原点冲去。从那主人的衣饰和动作看得出,那主人是个女的。几匹落后的骏马在主人不甘心输给一个女的,在主人控制下,加快速度往前跑。
领先的棕红色骏马上,那主人回头看一眼紧紧跟在后面的其他伙伴们,大声吆喝一声,双脚一夹马肚,骏马吃痛,更是卯足了劲往前跑。
叶水墨的马速度在所有人中并不是最快的,只是处于中立的地位,看得叶水墨都捏了把冷汗,而那两个日本人反而比较超前。
“放心吧,后半场才是最关键的,你男朋友没有在前面猛冲是对的,因为前方地形不可提前知道,如果是爬坡或者比较难走的地,前面走太快的后面反倒就没力气了,这和长跑是一样的。”
叶水墨扭头,又是那个驯马员。
“我真的很想说抱歉昨天的事真的不是故意的,我也觉得特别失礼,昨夜都失眠了。”
看着他眼眶下淡淡的黑眼圈以及不安的神情,叶水墨觉得好笑,“我是真的没怎么生气。昨天更多是诧异而已,而且我都愿意这样出门了,还在乎头发的事?”
她指了指自己的脸蛋,后者会意,笑了,“知之前为什么会和你搭讪吗?因为你长得很像我的前女友。”
“这是新的搭讪技巧?”叶水墨一边注视着前方一边问。
“不是,你确实和她很像,至少那双眼睛一模一样。”驯马员掏出钱夹递过去。
叶水墨一看,和之前的自己确实有7分像,不过对有一个很明显的泪痣。
“是挺像的,以后说不定还能见一面。”
“她死了。”
叶水墨有些诧异,“抱歉。”
两人说话的时候,那边情况已经进入到白热化的阶段,领先的棕红色的马渐渐近了,离原点也越来越近了,虽然叶水墨不懂马,也不会骑马,但也看得出这骏马是胜券在握了。而在原点围观的众啦啦啦队,扯着嗓子用听不懂的话在欢呼着、叫嚷着。
那马背上的主人也是很激动,单手抓住马缰绳,另一只手朝着欢呼的啦啦队做飞吻。忽然,另外一匹黑马飞快的超过了第二第三名,然后朝着第一名的马飞奔而去。
叶淼此时显得特别神采飞扬,这两天被晒成麦色的脸上透出因为激动,在马背上的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的熟练,跟骏马的配合也是那么的默契,骏马仿佛跟主人心灵相通一般。
快到终点了,围观喝彩的啦啦队也跟着兴奋的欢呼。后面落后的伙伴们心急之下,又是双脚一夹马肚,大喝一声,胯下的骏马也感觉到了压力,没命的往前跑。
马蹄声如闷雷,欢呼声如浪潮。
终点处下面也铺着一段长长的红色地毯,地毯的尽头有一杆红色高旗。赛马者踏入了地毯也表示着赛程到了最后的冲刺,往往到这一刻是让人最兴奋的,也是最刺激的环节。赛马者率先踏过红毯,并且要夺得红旗,第一个顺利到终点者为胜。
能赢吗?叶水墨的心被钓了起来,一旁的驯马员又开腔了。
“胜利的条件有三个,第一个就是必须要是第一个率先踏入红毯者;第二,在赛马的过程中,人不能摔到地下,或者双脚落地。第三就是踏过红毯之后,必须拿着红旗率先到达终点。上述三个条件,有任何一个没有达标,都不能算作是赢。”
叶水墨想,前两个条件也都不算苛刻,第二个条件也就是在地下加了一块地毯而已,并不是加上其他什么铁蒺藜和障碍物之类。但第三个条件必须把红旗顺利带到终点,这就为胜利增加了些麻烦。
“红旗深深插入地下,如果臂力不够,在马速飞快的情况下,臂力不够的话,是根本不能把红旗拔出来。”驯马员和她解释。
“我知道的,比如在大街上开车抢劫的人,当车经过的时候,便伸出双手去抢夺路人的财物。一日,两个飞车党看准了一个落单的女子,准备向其下手。当车开过的时候,后面那负责抢的人,一手快速夺过该女子的手提包,正当他兴奋得手的时候,该女子奋力一拉扯手袋。结果,后面那负责抢的人被该男子用力扯到地下,最后无奈落网,当然,那个女孩子是我。”
对方有些诧异,“你和我女朋友不仅长得像,连性格都很像呢,要是她还在世的话一定能够和你做朋友的。”
毕竟人死为大,叶水墨只好安慰几句,不过心里还是觉得渗得慌,毕竟和一个死人很像,可不算是什么好兆头。
就在这里,赛马场爆发出一阵轰鸣的掌声和叫喊声,叶淼已经把旗杆拿到了,因为之前顾着讲话,叶水墨没看到取胜的结果,有些遗憾的跺脚。
就当她准备去找恋人的时候,驯马员叫住了她,“我叫本杰明,你叫什么。”
叶水墨在人群里钻着,一边忙着回复他,“叶水墨。”
当晚,两人享受了一顿奢华的刺身大餐,这对于吃不惯匈牙利食物的两人来说无异是雪中送炭。
次日就是呆在匈牙利的最后一天,叶水墨有大把的时间,但是叶淼需要养活一个集团的人,所以也不能随心所欲的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