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肉三和沙老板一副想死的表情。让颜然去各平台说她不该用图片来暗示两人是鸭子……这TM是在奖励颜然吧?自己请的律师是假的吧?
本案上半专用结束。下半场就更欢快了。
法官:“被告肥肉三有没有造谣金鲤同居?”
肥肉三律师:“风闻,风闻。”
法官:“被告的贴子上说只是风闻了吗?”
肥肉三律师:“呃……漏写了。”
法官:“漏写了就没问题吗?这么多人跟被告肥肉三反映问题,改了吗?”
肥肉三律师:“……”
法官:“金鲤跟lagi 同居了吗?”
肥肉三律师:“我们不清楚。”
法官:“你们不清楚,但却发贴说两人同居,这不是造谣是什么?”
肥肉三律师:“是,是……”
法官:“被告沙悟道,你和肥肉三的对话是什么意思?原告说你们俩串通起来散布谣言,客观上加深了之前造谣的可信度,极大地损害了金鲤女士的名誉。你有意见吗?”
沙老板律师:“我们没有串通。我们当事人是金鲤女士的老板,哪有老板诋毁自己艺人的事情!”
法官:“那对话记录是怎么回事?”
沙老板律师:“我们不知道被录下来了。我方当事人当时主要是去跟肥肉三和解的,没想到被断章取义了。”
肥肉三急了,没等律师发言就跳了出来:“断章取义个屁!你把聊天记录全贴出来我们比对一下?”
一场庭审,颜然前后笑喷七次。连法官小姐姐都有两次差点没绷住脸。
(法官小姐姐说,我们受过专业的训练,无论多好笑我们都不会笑,除非忍不住……)
庭审很快就结束了。法官小姐姐判颜然在公众平台正式向肥肉三与沙老板道歉,内容是她转发的鸭子交配图缺少必要说明,对两人名誉造成了损害。
因为受害者当事人金鲤并没有出告,所以颜然只能以损害“东风少女”名声为由进行状告。
肥肉三被判在公众平台正式发贴,就自己造谣、污蔑金鲤与人同居而道歉,并赔偿“东风少女”名誉损失费20000元。
沙老板因为出言不当,给“东风少女”造成了事实上的名誉损害,被判在公众平台上公开道歉,并赔偿东风少女名誉损失费5000元。
庭审结果一下,肥肉三和沙老板差点哭出来。颜然假惺惺地跑到从人身边说今天是个好日子,希望我们三方都能借着这场公平的裁判,正义的裁判,相互谅解,摒弃前嫌,从此老死不相往来。
沙老板气到差点咆哮公堂,大说说:“颜然你别忘了,我们还有一场官司要打呢!我们走着瞧!”
颜然一头雾水。心想沙老板莫非又在哪里找到自己把柄了?
说实话其实自从有爱然社区后,颜然发贴自此不受管束,比在饭团那时候可是放肆了许多。她发贴的时候又经常口不择言,像【我是颜然,我为东风快递代言】,【再不统一,波多野玲子小姐就老了】之类的“名梗”也没少说。
虽然自己大概率不会讨论金鲤的老板,但万一自己说过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