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内结子点了点头,也对着少女挥手道:“智美!”
川田智美快步来到竹内结子身边,看到叶昭,脸上浮现出疑问的神色。竹内结子充当起了介绍人,“这是川田智美,我们以前是同一所中学的同班生,也是最好的朋友。”
接着竹内结子又向川田智美介绍起了叶昭:“这位是叶昭,刚才我不小心迷路又被坏人骚扰,多亏他救了我,又把我送了过来。”
“你好。”叶昭主动和川田智美打招呼。
“谢谢你救了结子。”川田智美低下头,向叶昭道谢。
“没什么,举手之劳而已。”叶昭看了看结子,“既然找到了你的朋友,那我就先走了,再见。”毕竟只是萍水相逢,这时候识趣的告辞,反倒能留下个好印象。
“再见。”
这时的竹内结子还不知道,这个“再见”所代表的意味,并非是结束,而是开始。
付完了房租以后剩下的薪水连同钱包里原有的积蓄,加起来大概有五万日元,在没有房租压力的情况下,五万日元足够一个单身汉节俭的生活一个月了。可虽说如此,叶昭也完全没有坐吃山空等待索尼唱片回信的意思。
虽然他完全没有和唱片公司打过交道,但也知道像是索尼、环球这样的大公司,每天收到的音乐小样没有一千份也得有几百份,因此这个等待的周期也许会十分的漫长,等到他们检查到自己寄去的DEMO,黄花菜说不定都凉了好几盘了。至于什么跑到唱片公司毛遂自荐,把作品直接塞到大佬手里,大佬们被自己的王八之气震惊,哭着喊着要跟自己签约之类的事,大白天的还是不要乱做梦的好。
不要把鸡蛋放到同一个篮子里是老祖宗教给我们的真理,叶昭虽然对自己拥有的音乐有信心,但也不打算在一棵树上吊死,因此,他还得考虑另外的办法。在当前的时代,想要进入乐坛,门槛最低的途径无疑是上街卖唱,毕竟就连在俱乐部演出,还得让老板点头呢。
不过在东瀛,随意进行街头演出其实是违法的,虽然没有城管大哥开着皮卡把你追出去两条街,但是警察叔叔却行使着城管的职责,好心点的也许只是把你赶走,如果碰巧遇到一个难说话的,下场就是一笔数额不小的罚款。想要在东瀛卖艺,正确的姿势应该是先到衙门进行备案,缴纳保证金后,才能获得一份对时间和地点都做出了严格规定的路演许可。
话虽如此,无照果奔的卖艺人还是占了一多半。毕竟卖艺这种事,一般人最多也就是赚个小费,不值得专程去办什么路演许可,大不了三十六计走为上计,真正需要特意去办证的,也就是那些要靠卖艺养家糊口的人了,因为他们不但要卖唱,还得顺带推销自制CD,所以必须得有个固定的地盘。
前身的叶昭是个老实巴交的孩子,当初在公园卖艺的时候就老老实实办了张路演许可,当然,现在早就已经过期了。至于现在的叶昭,他既不用养家糊口,也没有自制CD要卖,至于性格,跟老实巴交更是沾不上什么边儿,所以……他果断的选择了果奔!
要加入卖唱大军,当然要准备好足够的歌曲。既然是在街头表演,就要多选朗朗上口的歌曲,容易入耳的旋律,才能够最大的引起路人的关注。而考虑到可以使用的乐器只有一把木吉他,所以他还得对歌曲进行重新编曲。毕竟是当过乐队主音吉他手的人,简单的改编做起来还是得心应手的,要说麻烦,可能就是……
咚咚砸墙的声音响起,叶昭有些无奈的捂住音孔,停下了练习。住在隔壁的一对恋人,男方是个对流行乐深恶痛绝,把玩乐队的人当成小混混的老古板,只要他在家里,哪怕是大白天,都会在叶昭弹琴的时候砸墙抗议,尽管他本人每天下了班都要喝酒喝到九点,醉醺醺回到家,还要耍一场整座公寓的人都听得见的酒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