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离开了他,也只不过是从一个囚笼转移到了另一个囚笼,他这种自作主张的保护还真是讨人厌烦。
一锅水盆羊已经端了上来,可是这菜却是盛名之下其实难副,说是水盆,却比平吃饭的碗大不了多少。
拾儿的双手还被捆得紧,她抬起手在葛中离的面前晃了晃,目光垂下没有看他,只是盯着那一盆羊,“我饿了。”
葛中离瞥了她一眼,一杆长枪已经出挑,将她腕上的麻绳也一并斩断。
现下双手双脚已经又重新恢复了自由,拾儿却只是轻轻拿起旁的筷子,准备夹起那片薄薄的羊。
看到她是真的在乖乖吃饭,葛中离便也从旁边抽出来一双筷子。
突然,木筷飞出,伴着沸溅起来的汤,朝着葛中离面前戳了过去。
葛中离双指微微一用力,便用手中的木筷夹断了飞来的木筷。
筷子轻旋作扇状,便将泼溅出来的汤汁横屏挡下。
他一手托起碗盆,将所有溅出来的汤汁尽数收了进去。
而拾儿正想要起,却被一杆枪拍在了背上,整张脸被压在了桌子上。
一丈三尺长的枪杆周精钢混金铸成,足有八十余斤,不轻不重地拍在她的背上,并没有伤到她分毫。
只不过,却压得她再也不能起。
“太过分了!你知不知道这一盘菜有多贵?”葛中离一手执长枪把她按在桌上,一手却悠然持筷夹了一块放进嘴里,津津有味的嚼着,“要么你自己吃,要么你看着我吃,选?”
拾儿已经明了,她的第十七次刺杀兼第八次逃跑已经以失败而告终了。
“岂有此理!”
大门外走进来一个赤着上半的糙汉,他的头上用一块白布巾包裹着,只是布中还隐隐渗着血迹。
他扛着一把鬼头刀,后跟着两个精壮的汉子,大喝着,“光天化,朗朗乾坤,怎由得你这混小子欺辱一个小姑娘。”
谁都知道,用鬼头刀的人,通常都是个刽子手。
刽子手,一辈子杀过多少个人,只怕连他自己都不愿记得。
然而这刀却是已经钝了,可见很久都没有人再用它去杀过人。
他扛着这样一把刀招摇过市,除了糊弄一些不懂行的商客,但凡懂点拳脚功夫的可是都不吃这一。
“出门在外,莫管闲事。”
葛中离一开始也还是好言相劝,他与她的事,没办法和旁人两三句说得清楚,所以也就懒得解释。
“闲事?这事老子管定了!”
糙汉说着,一把刀已经插进了葛中离面前的饭桌上,一条腿踩在他坐着的长凳上,乍一眼看去,的确是横相狰狞,威猛赫赫,可是他脸上的表却笑得至为猥琐,“老子瞧这小娘子生的水灵,要把她带回去做个压寨夫人,你小子识相的,就滚远一点,孝敬爷爷些银子,爷爷也就饶了你了。”
在马厩喂红玉喝酒的店小二瞟到店里的况,顿时又开始心疼,却又不敢过去,“真是强盗遇到了土匪,什么世道啊!只是可怜了我这小店哟,连番遭罪,希望这回别再砸烂那么多东西了。”
他想了一会儿的功夫,转头再看,大半坛子酒已经被红玉喝的差不多了。
“这……这还真有好酒的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