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嘿嘿嘿(2 / 2)

因为他觉得,顾鲲至少在这一点上,是跟他一条蚂蚱的,大家都投机倒把了。

然而,下一秒钟,顾鲲的回答让他更绝望。

“谁跟你一样了?我买柴油是严格‘储备自用’,最多就是兰方船看华夏油便宜,就来加这儿的便宜油!

我可从头到尾,没有在华夏境内卖油!你这种法盲,可改改吧,你到现在还不知道什么是犯法的,什么是合法的么?炒作没问题,可是你违反了特许经营!数额特别巨大!你就等着投机倒把罪吧!”

顾鲲说这番话的语气,浑似高进跟陈金城说:我无所谓,我最多罚款三千,你杀人起码坐三十年!

而且,也都没到公海。

另外,顾鲲觉得陈明诚这样的人,是真的罪有应得。

许多人对“投机倒把罪”有所误解,觉得这个名字97年修改刑法之后没了,那么其中那些罪行,后世来做,就不属于罪了。

但其实这种粗暴理解是不对的,是典型的法盲。

97之后,投机倒把只是一部分变成正常经营,而更多的是吸收到了“非法经营罪”这个新罪名里、归到分则三里。(分则三就是“破坏社会注意市场经济秩序罪”)

违反特许经营,违反专卖,这些事儿是无论哪个时代都算犯法的。

就好比哪怕你2o19年,没有烟草专卖资格的人,趸了香烟私贩,那也是犯法的。

而柴油汽油这种东西,在国内的零售、专卖,根本就没开放过经营权限,陈明诚当然算是犯事儿了。

换言之,你觉得华夏油便宜,在这儿进货,那是没问题的。

但你不能进了货之后还在华夏卖。

顾鲲对付他,完全不算阴,而是本着古今皆罪、一以贯之的法律准绳。而且这都还没算陈明诚打探内幕涨价节奏信息的罪过呢。

只怪陈明诚利令智昏、时间又太仓促,做投资决策时不得不当机立断,连法律都没来得及研究清楚。

而偏偏那个让他自以为可以当退路的后手,又被顾鲲抄了。

“那……那跟我交易的人呢?”陈明诚不甘追问。

“那就不劳您费心了,有些是演的,有些是本来有点小问题,追求重大立功表现的。你担心你自己吧!”

陈明诚血压一阵飙升,头晕目眩,暂时昏了过去。

两小时后,陈明诚被送回了粤州港口,一上岸就被控制了。

顾鲲呢,虽然是合法经营,但也因为炒作居奇,被思想层面批评教育了几句。不过最后还是说,鉴于他的热心扭送,那些不痛不痒的批评教育就不当回事儿了。

……

顾鲲在粤州盘桓了两天后,等到了他想要的消息。

“陈明诚一开始希望驱逐出境,不过兰方方面主动来函交涉,表示尊重属地管辖,没有异议。”

“估计他这个投机倒把,算金额特别巨大了,那就是顶格十年。”

枪毙是不可能枪毙的,华夏投机倒把枪毙的一审,最后也就是91年,还是那种非法集资民间高利贷一类的事儿。

只要不在金融层面搞突破特许经营的事儿,其他炒作一般十年就到头了。

知道了陈明诚个人的下场后,顾鲲也就懒得再去关心他那点破事儿了。

后续的关键,是涉事财产的处理。

“涉及囤积炒作的5o万桶油,已经重新没收了。反正就在原来的库里,都没挪窝。交易资金比较复杂,后续处理无可奉告。关于陈明诚抵押/质押财产的执行、银行债权人的追索诉求,与本案无关。”

顾鲲暂时只得到这么一条通报。

他知道,萨武洋那边,肯那么配合属地管辖,肯定也是有一定追求的,不过这个就不好细说了。

反正问就是不知道,顾鲲也不敢问。

不过,最后萨武洋好歹还是没忘了他,给他透了个底:“陈明诚除了船以外,其他的在兰方的固定资产,你有没有兴趣参加司法拍卖?到时候正式开拍前两小时才通知公示、然后截标,我保证没人跟你抢。

最多找两个陪跑围标的,象征性喊几次。反正卖出来的钱也是要还给汇丰银行的,做不了手脚,越贱卖越好。”

顾鲲听得瞠目结舌。

你丫的原来在兰方这种地方,司法拍卖都能做成围标一样突击的。

到底是化外之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