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除夕共聚,初一扫墓(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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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章 除夕共聚,初一扫墓

窦迟靠在厨房门口,听着屋里黎珍的痛哭,无奈地抿了抿唇角。

啧啧,看样子比上次哭的还惨。

在灵州时,黎珍遇到不开心的事,就会躲在某个地方大哭一场。

那是一处很少有人会去破败的院子,窦迟跟她经常在那边玩耍,算是两人的秘密小基地。

所以,他不知道听黎珍哭过多少次了,甚至可以从哭的程度来分辨她的情绪,从音调起伏来判断还得哭多长时间。

这次啊,约莫半个小时都停不下来。

许久过后。

哭声渐小,黎珍顶着一对红肿的眼眶出来,委屈巴巴走到窦迟面前,猛地跨坐在他身上,“我不管,我也要给窦迟哥当媳妇!”

“胡闹什么。”

抓住她的胳膊站起,窦迟面色严肃地说:“燕姐都跟你说了吧?她想要个孩子,养大继承黎家的香火。虽然不认同这个处理方式,但是事实已经发生,我会尊重燕姐的意见。

我已经跟溪姐成亲,燕姐也不会……你呢,你才十七岁,未来的日子还很长,以后总会遇见喜欢的人。”

黎珍缩着肩膀,任由窦迟数落,站在旁边绷着小脸儿不吭声。

看了眼站在门口的林燕,窦迟抓着黎珍的手臂,瞪着她说道:“今天把事儿给讲个明白,咱们一起长大,以后做兄妹不好么?做亲人不行么?一样能照顾你,为什么就非得在一起?”

为什么?

我怎么知道为什么!

窦迟哥竟然凶我……

黎珍的眼眶再次蓄满泪水,倔强地抿着嘴唇,冷哼一声扭身跑回了卧室。

过了一会儿。

林燕端着一碗面进来,瞟了一眼正生闷气的黎珍,把面放在桌上,抬手将冒起的热气往床边扇。

“哎呀,阿迟刚做的面真香呢,小珍不吃的话……”

“谁说我不吃!”

黎珍气呼呼地坐在椅子,握着筷子看了林燕一眼,再低头看看自己的身材。

未来任重而道远啊。

在江陵的时候得知窦迟成亲,窦晓婵跟她说,‘低调发育、不要浪。’

黎珍当时还不太明白,小婵姐解释说,‘现在珍珍还小,没人会听你的意见,等长大就可以自己决定了呀。现在再生气、伤心都没用,他们只会把珍珍当小孩。’

可是还没等自己长大,窦迟哥又多了个媳妇,虽然嫂子不能跟他成亲,那也是事实夫妻啊!

啪嗒啪嗒。

想着想着,黎珍盯着眼前的面碗又开始哭了起来。

“小珍,阿迟是为你好,溪柳已经跟他成亲,以后说起谁是窦迟的妻子,别人都只认她……”

林燕坐在旁边,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说:“我名义上还是黎家的人,养大孩子,但是结不结婚都不重要了,可你不一样啊。”

黎珍挑了根面吸溜,抬眸看了眼没有搭腔,虽然她抢走自己预定的男人,呃,一部分,但自己心里生不出半分怨念。

六年来的悉心照料,以及她对于孩子的念想……

黎珍心里不认同这种老旧观念,可仔细想想,如果以后哥哥名下有个孩子,自己心里也多了分惦念。

以后等他长大还能记着哥哥,年节的时候也能去坟前上柱香。

而且,他还是窦迟哥的孩子……

“嫂子,怎么说怀就怀上了呢,小雨的蛊术那么厉害吗?”

林燕轻轻揽着她的肩膀,“或许是吧,小珍,好好上学,等你……大学毕业,对于自己未来有了规划,嫂子不拦着你跟阿迟的事情,你想做什么决定都好。但是现在不行,我得替黎叔黎婶还有黎强,照顾好你。”

提到亲人,黎珍心里难过又有点窝心。

是啊,这几年如果没有嫂子,我会变成什么样呢……这些年为了照顾自己,她一个人守着面馆,何曾有过自己的生活。

“我知道啦。”

黎珍低头吃面,泪水啪嗒啪嗒递进碗里。

傍晚。

林风带着云叶、窦晓婵回来,相比其他季节,冬天的山上少了许多乐趣;山泉太凉,树木虽然绿油油的,可是没有果子、少见花朵。

可耐不住小姐俩觉着新鲜,一只兔子都能追半天。

头两天林风还会帮忙,后来他也明白了,俩姑娘不是想要兔子,只是喜欢在山里瞎跑,前边有个目标跑起来才有意思。

窝在窦迟怀里,窦晓婵嘚吧嘚吧讲述着今天的遭遇,笑嘻嘻地捧起他的脸,“窦迟不能陪我一起,有点可惜呢。”

“等伤好了,夏天、秋天咱们再去山里玩。”

“喔,那说定了呀。”

“……”

回到青鸢小院,望着云叶背着睡着的窦晓婵进屋,窦迟站在院外待了一会儿,转身离开。

桃溪柳要求,在春节前他都不能走进院子。

窦迟心里明白,之前一直陪桃溪柳养伤,现在林燕怀孕想让自己多陪陪她。

晚饭后,跑了一天的林风回房歇息。

三人在房间聊一会儿,姑嫂俩聊个没完,窦迟站起身说道:“小珍在这照顾燕姐,我去小雨屋里休息。”

“不行,我睡得死,嫂子半夜喊我听不见呢。”

黎珍拽住他的胳膊,撅着嘴说:“以前夏天的时候,咱俩在凉席睡过多少次呢。”

“……”

睡跟睡能一样吗?

望着眼眶依然肿着的黎珍,窦迟拍了拍她的脑袋,“就你事儿多,过完年咱们就回灵州,到时候高考成绩太差,可别怪我不兑现承诺。”

哼!

以为我现在还是小孩么,谁稀罕跟你出去旅行。

黎珍扭身过去收拾床铺。

老式木床,三人横躺的话勉强能睡,黎珍两人还好,唯有窦迟可能得委屈蜷着腿休息。

床头亮着小灯。

黎珍拉着林燕的手,低声询问小时候的事情。

她在七八岁的时候就搬到了灵州,对于老家这边的记忆不多。

在林燕的讲述过程中,偶尔会记起一些小时候记忆碎片。

“嫂子,你当时嫁给哥哥,不是因为喜欢,是因为哥哥救你阿爹回来吗?”

林燕笑了笑,“那个年纪哪懂得喜不喜欢,黎强将阿爹救回来,后来阿爹伤重去世,阿娘随后病倒郁郁而终,后事都是黎叔黎婶帮忙操办……”

那就是不喜欢喽。

黎珍眨了眨眼,低声说:“可是这几年,是我欠了你很多啊。嫂子,那你喜欢窦迟哥吗?”

林燕也不清楚,喜欢,什么样才算喜欢呢?

她沉默一会儿,柔声说道:“有他在心里踏实,这几年咱们两个相依为命,如果没有老院长和阿迟……还记得么,那一年他拿着刀挡在咱们前边,他才多大,十四还是十三岁?”

“这两年我想要孩子,能想到的人只有阿迟,本来想过几年……这几天有他陪在身边,感觉很舒服、也想跟他亲近,这样、应该算喜欢吧?”

“亲近?怎么亲近呀?”

黎珍低呼一声,凑过去贴在嫂子耳边低声耳语。

林燕羞恼地打了下她的小脑袋,“有身孕呢,小脑袋瓜胡思乱想什么,睡觉睡觉。”

“喔。”

今天走了很多路,回家又哭了好几场,黎珍抓着被角迷迷糊糊睡着了。

想了一会儿心事,林燕费力的躺平,扭头看向另一边,发现一对眸子正盯着自己。

“燕姐,我也喜欢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