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的板栗不如后世改良培育自家种植的,小的很,有的只有大拇指指甲盖那么大个儿。
“陛下,咱们这次出山准备收拢多少人手?”致远用嘴撕开板栗的屁股,将外壳撕开一个小口后一点点的往下剥,剥到能清晰的看到果肉的情况后才停下,是个坏果,随手就扔到了地上的板栗壳里。
郁臻:“三四十人吧,宅子里的地八十亩,一人弄两亩,几天就能把地浇完。”
任务让她招收国民二十人,但郁臻觉得二十人手实在不够,种地这种事情自然是越快越好。
她已经规划好了,五十亩地种土豆,土豆耐旱耐寒且高产,收获期较短,两个月差不多就能收获,剩余的三十亩地用来种棉花,优点和土豆相同。
今年是来不及堆肥了,山里也旱的厉害,找不到腐烂的落叶堆肥,光靠他们几个天天拉屎尿尿就算把皮炎拉爆了也没用。
好在土豆高产,想来养四十来个人是没问题的。
等明年提前做好准备,肥沃的土地加上后世经过改良的秧苗种子想要在这旱灾里吃饱问题不大。
入冬前还要很多事情要准备呢。
不光光是要解决吃饭的问题,还有取暖这些也要解决,北方的冬天本就寒冷,底层的老百姓连条像样的棉被棉衣都没有,炭火又烧不起,只能缩在床上硬抗。
每年不知道有多少人冻死。
第二日,郁臻早早起床收拾,她今日上身穿着一件白色亚麻盘口的宽袖唐装,下身穿着同样材质的到小腿下的阔腿裤,脚踩一双黑色厚底儿的布鞋。
银发扎成一条蝎子辫儿垂在身后,异色双眸不笑时便显得如古潭般波澜不惊,无悲无喜。
皮肤苍白,唇不点而朱。
清冷与美艳。
怪异的美丽。
彩凤四点来钟就从床上爬起来烙饼子了,用的是郁臻带来的那个小泡面锅,一次只能烙一个,费劲的很,所以得早早起来就开始烙,饼子里面还加了板栗,又香又甜。
临走前,郁臻叮嘱道:“如果那群土匪回来了,你们就先把粮食给他们,保命为主,一切等我回来再说。”
谁也不敢保证那群土匪究竟去了哪儿,还会不会回来,粮食是很重要,但没命重要。
她背着装着满满大饼的背篓和装着满背篓竹筒的致远在三人一猫的注视下朝山下走去。
上山容易下山难,郁臻为了迎合致远的速度故意放慢了脚步,两人下山整整花了三天时间才走到刚开始进去的那座小村子里。
两人在村子里随便找了一间破房遮阳,吃了病喝了点水,稍作休息后继续往东边走往县城里去。
郁臻是不知道县城究竟在那个方位的,但当时官道的位置就在东边,顺着官道走就能看见县城,一路顺着走,想必应该都是在东边。
吃了两天包饭,致远的精神状态比之前好了许多,也不似之前一样半死不活的,勉勉强强能跟得上郁臻的脚步。
去县城的路上,还连续路过了两个村庄,那土地干裂,万物干死的场景实在触目惊心,让人心痛。
就当郁臻二人走出村庄之际,忽然从土坯房后面窜出一道黑影,踏着阵阵烟尘,稳稳的落在了郁臻面前,堵住了二人的去路。
定睛一看,竟是一只大犬,这犬宛如一只小牛犊子般大小,浑身黑毛,没有一丝杂色,如绸缎般在太阳底下折射出刺眼的光,最让人惊奇的是在这样的干旱缺粮的时候,这犬竟长得膘肥体壮,能清晰明显的看出它四肢上那健壮结实的肌肉线条。
致远吃惊的叫道:“我的天爷,这狗咋长得这么大这么壮,它是吃人肉哩。”
人饿坏了都能吃同族,更何况动物了。
那大犬盯着郁臻直勾勾的看,不,不对,它应是在盯着郁臻身后的背篓看,那双黑色的兽眼中泛着凶厉的光芒,呲着牙喉咙里发出如轰鸣般的呜呜声,听的人毛骨悚然。
这样大,这样健壮的犬,在这世道,在这群灾民中,就像是一只猛兽,足以咬死任何猎物。
郁臻面上并无波澜,只是静静的望着大犬,声音中不带任何情绪:“你在找死。”
大犬似乎感觉到了危险,后背上和尾巴上的黑毛顿时炸开,喉咙中的呜呜声更大,不知道实在警告郁臻,还是在给自己加油鼓劲儿,它眼神依旧凶厉,这种眼神,不该放在一只狗的身上,这完全就是狼,老虎这种野兽的眼神。
它翘着尾巴,堵在郁臻身前来回踱步不肯离开,看似不经意,实则眼神一直紧盯着郁臻,似乎是在等郁臻放松警惕。
郁臻也如它所愿,将头别开,朝一旁的干涸的田地里望去,整个人处于一个极度放松的状态。
大犬见状,毫不迟疑朝郁臻发动攻击,健壮的后肢猛然发力,高高跃起,长着血盆大口,凶狠地朝郁臻的脖颈上咬去。
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得致远一屁股坐到地上,整个人都吓得瘫坐在地,面色惊恐的大叫:“陛下!小心啊!”
这狗一看就是老手,一般来说,小狗咬小腿以下的位置,大狗直扑面门,而这大犬却直接扑向郁臻的脖颈,一旦被它咬住,再想分开是就几乎不可能了,狗越大牙齿越钝,不够锋利,如果想要杀死敌人,就需要靠强大的咬合力和撕拽力,它们会在咬住猎物的一瞬间,开始疯狂摆头,靠着强大的撕拽力将肉撕扯下来。
这要是被咬到了喉管或者侧颈,后果可想而知。
腥风铺面,原本一直处于极度放松状态的郁臻瞬间爆发,一手抓住大犬那结实的后颈皮,将那近在咫尺的狗嘴拉离,紧接着一把将大犬按在地上,膝盖重重的跪在大犬的后腿上,将它完全压制。
大犬奋力挣扎,力气大的恐怖,这力气实在不像是一只狗能拥有的,反而像是狮子老虎这一类的野兽。
它扭头想去咬郁臻的手腕,郁臻也不惯着它,一拳轰在它的狗鼻子上,大犬顿时惨叫一声,全身麻痹,软趴趴的被郁臻压在身下动不了。
大犬吐着舌头,呼哧呼哧激烈的喘着粗气,狗眼中满是求生欲望,它艰难的动了动脑袋,朝不远处看去,忽然就流下了眼泪。
也不知是为何。
致远从惊恐中回过神来,一咕噜从地上爬起来,抚着小心脏慢慢挪步到郁臻身侧,心有余悸的道:“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大这么凶的狗呢,要我看,肯定是吃人肉哩才能长得这么大。”
郁臻没理他,而是顺着大犬的目光看去,只见村口又出现了一只狗,那狗和大犬比起来小了两圈不止,一身白毛儿粗糙至极,远没有大犬的皮毛柔顺光滑,它瘦的皮包骨头,肚子却鼓鼓囊囊,撑的皮肤发紧,好似随时都能爆开。
四肢瘦的好似麻杆,肚子却大的离谱,像是个畸形的怪物。
显然是怀孕了。
白狗每走一步都艰难万分,摇摇晃晃,那虚弱的样子,好像现在随便的吹上一股小风都能让它再也直不起来,走到离郁臻三四米的时候,白狗停了下来,缓缓的趴下,耷拉着脑袋,目光一直留在郁臻身下的黑犬身上,狗眼中流露出悲伤的神色。
黑犬见到白狗来了,眼泪更是止不住的哗哗往下流,长着嘴巴大声哀嚎不断,回荡在小村子内。
郁臻现在明白了,为什么黑犬要盯上她,要知道那些灾民可比她好得手的多,就是因为这只白狗不肯食人肉,而她又恰好带了饼子,黑犬为了能让白狗和肚子里的崽子活下来,自然冒着生命危险抢夺食物。
郁臻对毛茸茸一像不会下死手,就连刚刚那一拳也是算计好的,在黑犬的承受范围内既能让它麻痹动弹不得又不致死,她让致远从村子里找来一只小木盆,往里面倒了一些水,又拿了几个饼子扔到黑犬面前,淡淡的道:“我能给你的只有这么多,努力活吧。”
说完,背着背篓,越过黑犬,径直的往村外走去,致远也连忙跟了上去。
两人走进一片树林,准备从这里穿过去,能够节省部分时间,刚走了一半儿,林子里忽然蹿出四五个男人,那几个男人手里拿着各种各样的农具,有的是锄头,有的是镰刀,还有的是榔头。
为首的是个侏儒,身高约莫只有一米四左右,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光从外表来看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形象。
但郁臻却能察觉到剩余的四个高个青年全部以这个侏儒为首,目光中还隐隐约约带着崇拜的神色。
“老大,你看,她怎么长成这样儿?头发和眼睛都和咱们不一样!”有人被郁臻吓到,有些畏惧的缩了缩脖子:“她是不是从山上下来的妖怪?怎么长成这副鬼样子。”
侏儒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妖怪又能咋地,就算是妖怪,今天也得乖乖的进老子肚子里。”
他说完又上上下下的将郁臻和致远打量了一边,舔着嘴巴,裂开嘴笑了起来,露出一口黄色的烂牙:“那男的先宰了,女的长得倒是美哩,先留着玩玩。”
这群人是团伙作案,专门寻找落单的好抓的灾民杀了喝血吃肉,也不知道是吃了多少人,身上全是一股子让人恶心的死人味儿。
致远下意识的往郁臻身后缩了缩,嗫嚅着声音小声道:“仙,仙人,他们有五个人呢,咱们怎么办?”
他也不是个傻子,那跟过家家似的称帝建制在山寨里偷偷叫也就算了,这要是当着别人的面叫出来,纯粹是嫌自己命长。
茅厕里打灯笼——找屎【死】。